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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

龙海市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

点击数:7441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2:37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前    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作为我公司离退休工作的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政工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  核  

审  定:  

批  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政工部负责解释。  

龙海市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Q/302Z-203.003-2007  

离退休工作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离退休工作的管理,是检查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 职责  

2.1 离退休管理工作设在政工部,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2.2 责任  

2.2.1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的“两项待遇的落实”。  

2.2.2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文体活动。  

2.2.3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  

2.2.4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工作统计。  

2.2.5 配合公司政工部离退休职工易地安置。  

2.2.6 负责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  

2.3 权限  

2.3.1 有权对离退休职工工作计划落实。  

2.3.2 有权建议组织召开离退休职政工人事部议。  

2.3.3 有权组织编制和修改离退休职工的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计划管理  

3.1.1 编制依据  

3.1.1.1 依据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方法、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  

3.1.1.2 依据公司离退休职工工作状况。  

3.1.1.3 依据公司离退休职工思想动态情况。  

3.1.2 计划内容  

3.1.2.1 离退休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全年重点工作,明确完成的时间及标准,以及考核措施。  

3.1.2.2 季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将年度计划中的大项目分解为若干小项目,制定季度完成的项目、时间和实施。  

3.1.2.3 将季度计划分解为可操作的月度计划,提出完成项目人员、时间、考核的具体规定。  

3.1.3 时间要求  

3.1.3.1 年度计划于上年12月15日前上报。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3.003-2007  

3.1.3.2 季度计划于上季度26日前上报。  

3.1.3.3 月度计划于上月末25日前上报。  

3.1.4 计划实施  

3.1.4.1 年度计划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离退休工作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离休干部“两项待遇”落实及发挥老同志作用情况等。  

3.1.4.2 季度计划于季末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年度计划分解项目的完成情况。  

3.1.4.3 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于月末26日前报上级离退办。  

3.2 目标管理  

3.2.1 编制依据  

3.2.1.1 上级老干部部门提出的目标。  

3.2.1.2 双文明承包合同目标。  

3.2.1.3 离退休职工工作专职队伍状况。  

3.2.2 管理目标  

3.2.2.1 公司离退休工作专职人员业务培训参学率95%。  

3.2.2.2 公司离退休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理论考试合格率达95%。  

3.2.2.3 公司离退休党组织建设率100%。  

3.2.2.4 公司离退休党支部合格率100%。  

3.2.2.5 公司离退休管理人员执行政策率达100%。  

3.2.2.6 离退休管理人员思想稳定,为老同志服务,使老同志满意率达95%。  

3.2.2.7 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落实率达100%。  

3.2.3 目标实施  

3.2.3.1 两项待遇的落实  

3.2.3.1.1 每月组织一次离休干部阅读相应级别的文件。每半年组织退休干部政治学习。  

3.2.3.1.2 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公司及上级重大政治活动或纪念活动。  

3.2.3.1.3 每年至少一次离退休干部、职工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  

3.2.3.1.4 每年组织一次离休干部的健康查体。  

3.2.3.1.5 负责对离休干部护理费的申请报告。  

3.2.3.1.6 负责对离退休干部住院病号和长期病号的走访看望。  

3.2.3.1.7 每季度做好离休干部企业内部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  

3.2.3.2 组织建设  

3.2.3.2.1 每年组织检查一次党支部建设情况,党支部和党员合格率均达到100%。  

3.2.3.3 发挥离退休职工作用  

3.2.3.3.1 组织引导老同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龙海市电力发展献计献策。  

龙海市供电公司2006-12-01发布                                       2007-01-01实施  

Q/302Z-203.003-2007  

3.2.3.4 文体活动  

3.2.3.4.1 组织公司老年人开展文体比赛项目。  

3.2.3.4.2 每年组织一次老年人活动项目选拔赛组成的体育代表队参加市公司和龙海市政府组织的文体比赛项目。  

3.2.3.5 易地安置  

3.2.3.5.1 配合政工部退休职工的易地安置,联系协议签订和上报工作。  

3.2.3.6 专职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  

3.2.3.6.1 加强对公司离退休管理人员思想素质的提高。  

3.2.3.6.2 负责离退休工作联系制度的落实。  

3.2.3.7 来信来访工作  

3.2.3.7.1 做到离退休职工来信来访易事不过日,难事不过周给予答复。  

3.2.3.8 离退休统计工作  

3.2.3.8.1 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年报统计工作。  

3.2.3.9 负责全公司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与服务。  

3.2.3.9.1 负责离休干部的各种票证及各种食物优领分送工作。  

3.2.3.9.2 负责离休干部的丧事善后处理,并电话上报市公司和龙海市政府离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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