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劳动部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原水利电力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原浙江省劳动厅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实施细则
浙江省电力公司 起重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3 管理职能
设备管理部是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器具管理的归口部门,设备维护部、燃料部是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器具的维护部门,安全监察部负责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器具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器具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等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职责
4.1.1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建立和健全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网络。
4.1.2 设备管理部、设备维护部、燃料部等部门是起重机具、起重作业管理的职能部门。
4.1.3 起重人员和起重机具所在部门,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或安全员管理起重安全工作。
4.1.4 起重机具所在班组或保管部门,应专人负责起重机具的管理、维护、检查和试验。
4.1.5 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应对起重机具的管理和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
4.1.6 起重作业人员和起重机具的所在部门应建立和健全起重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做到一物一卡,设备落实到人。见资料性附录A。
4.1.7 起重机械必须具有操作规程。
4.1.8 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助理)职责
4.1.8.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起重工作的法规、政策,组织制订并审批公司有关起重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4.1.8.2 组织指挥公司重大或重要设备的起重工作,落实起重工作的安全措施。
4.1.8.3 批准公司起重人员技术培训、起重设备配置计划。
4.1.8.4 组织起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1.8.5 批准重大起重作业方案。
4.1.9 设备管理部职责
4.1.9.1 负责解决起重作业和起重机械的重大技术问题;编制重大或复杂的起重作业技术方案;编制及批准一般设备起重作业的技术方案。
4.1.9.2 审核起重机械的检修操作规程。
4.1.9.3 负责起重机械大修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4.1.9.4 协助总经理工作部做好起重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1.9.5 负责起重机械的选型、技术改造、验收、资产和报废等管理及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4.1.9.6 负责起重作业事故的技术调查分析。
4.1.10 安全监察部职责
4.1.10.1 对起重作业现场、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落实情况、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及人员技术状况等进行监督。
4.1.10.2 对起重工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执行规程、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4.1.10.3 参加重大或复杂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及现场监督。
4.1.10.4 对起重机具的管理制度、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10.5 负责起重作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按规定做好事故的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4.1.10.6 负责起重机械的取证、定期检验复证工作。
4.1.10.7 参与起重机械设备、机具的验收。
4.1.11 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4.1.11.1 负责起重工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建立起重工的培训档案,并负责证书管理。
4.1.11.2 负责起重新设备、新技术的委托培训工作。
4.1.11.3 负责起重岗位的定员、定编工作,对起重岗位的劳动组织的合理性负责。
4.1.12 设备维护部、燃料部职责
4.1.12.1 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度,组织制订本部门起重工作的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制。
4.1.12.2 编制起重机械的配置计划,参与起重机械的验收。
4.1.12.3 参与重大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
4.1.12.4 组织、安排本部门起重人员技术培训。
4.1.12.5 负责本部门起重机具的技术管理及起重机械的建帐、建卡和保管工作。
4.1.12.6 审核批准班组的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1.12.7 落实起重机具的维修、定期检查和试验工作。
4.1.12.8 负责检查本部门的起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1.13 班组职责
4.1.13.1 执行起重作业的规章、标准。
4.1.13.2 完成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4.1.13.3 参与一般起重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贯彻执行;切实做好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
4.1.13.4 提出起重工器具的增补、报废和验收意见。
4.1.13.5 负责班组起重机具的领用、建帐、保管。
4.1.14 现场起重作业负责人,应按现场安全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
4.2 起重安全技术培训
4.2.1 总经理工作部建立起重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取证等档案,列入职工安全业绩考核内容。
4.2.2 起重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二年审验一次。
4.2.3 起重机司机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4.2.3.1力学基本知识;起重机电气、液压和原动机基本知识;起重机的名称、规格、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起重机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起重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见资料性附录B。
4.2.3.2 起重机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系统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4.2.3.2.1 起重机一般维护保养知识;正确判断起重机的常见故障;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常见起重事故及防范措施。
4.2.3.2.2 了解检修工作范围之内的设备构造及其安全起吊注意事项;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有关安全标志。
4.2.3.2.3 掌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了解电气、登高、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识。见规范性附录C。
4.2.4 起重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4.2.4.1 力学基本知识和物体重量的计算方法;起重机械分类、基本构造、性能及其安全装置。
4.2.4.2 起重吊点的选择和吊装物体的绑扎;了解设备构造及熟知安全起吊注意事项。
4.2.4.3 常用起重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常见故障排除;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4.2.4.4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常见起重事故及其防范措施;熟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4.2.4.5 具有一般电气、登高、防火及救护等安全常识。
4.2.4.6 一般起重作业方案的编制。
4.2.5 起重人员每年应进行起重基本技能和知识、起重机具使用方法、起重机械基本结构、一般故障排除、安全规程等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
4.3 起重作业的分类和管理
4.3.1 起重作业的等级分类
4.3.1.1 一类起重作业主要指企业内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工作和比较复杂的起重作业,它具体包括:大型主设备的吊装工作,如发电机、主变压器、汽轮机、除氧器、锅炉汽鼓、汽轮机解体时汽缸、转子的吊装,抽、穿发电机转子,主变吊罩等作业;特殊情况下的设备吊装工作。
4.3.1.2 二类起重作业包括:主要辅助设备的吊装工作,如10T及以上电动机、风机、水泵吊装,抽、穿重量在5T及以上的风机、电机等转子,高压厂变吊罩和更换,磨煤机的解体吊装等作业;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及以上。
4.3.1.3 三类起重作业包括: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以下;重量在1T及以下但起重机械是专业司机操作的吊装作业;临时指定的需专职起重工完成的作业任务。
4.3.1.4 四类起重作业:主要指重量在1T及以下。
4.3.1.5 一、二类起重作业由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进行,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起重指挥人员;三、四类起重作业可以由具有一般起重知识的中级工及以上检修人员完成。
4.3.2 起重作业的管理
4.3.2.1 公司实行《起重作业联系单》、《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制度,见资料性附录D、附录E、附录F。
4.3.2.2 不配起重人员的部门(班组)凭《起重作业联系单》委托有起重作业人员的部门(班组)完成起重任务。起重班组的主管部门接到《起重作业联系单》后布置起重任务,起重班组根据联系单内容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
4.3.2.3 《起重作业指导书》主要用于第一类起重作业,内容以记录起重作业技术、安全措施方案为主(被吊设备的数量和重量、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设备的堆放位置、吊装程序、起吊方案(吊装图)、平面布置图等),由部门技术人员会同起重班组的工作负责人编制,起重班组的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办理审批手续。《起重作业指导书》必须在起重作业开始前一天编制、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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