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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

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

点击数:7305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8:5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4.25.4  电气检修转移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人员认真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或工作终结时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检查设备状况。
4.25.5  电气检修工作每日收工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
4.25.6  各类签名人员不符合规程要求,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
4.25.7  工作负责人变更或工作票延期而未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和工作票延期手续。
4.25.8  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持有一张以上已许可开工的工作票(不包括动火工作票)。
4.25.9  工作票没有编号、双(多)联工作票不同号,没有填写日期或其他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
4.25.10 审票不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4.25.10.1  所使用的工作票种类与工作内容不符。
4.25.10.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总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有关批准手续书面公布。
4.25.10.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未写出工作班人员姓名和人数、其它工作票未写人数等。对于设总负责人的工作票中未写清各工作班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和总人数等。
4.25.10.4  有关工作票提交值班员和有效时间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办理。单方面更改工作开始、终结时间,未及时通知对方。
4.25.11  办理工作票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4.25.11.1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值班员在填写安全措施时仅写“同左”,热机工作票值班员安全措施执行未打“√”,或安全措施比《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低。
4.25.11.2  运行无补充安全措施时未填“无补充”;
4.25.11.3  运行补充安全措施或电气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按照实际情况向工作负责人作说明的。
4.25.12  工作票许可手续不全
4.25.12.1  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开工手续;许可手续未完备,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转移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人员认真交待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或工作终结时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检查设备状况。
4.25.12.2  缺少双方签名。
4.25.12.3  工作许可后未在工作票登记本上登记(包括接地线、接地刀闸、警告牌等未登记者)。
4.25.13  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25.13.1  未按工作票终结要求办理,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签名及未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4.25.13.2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所装(合)的接地线(接地刀闸)已拆除(拉开),但未写明所拆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编号和组数;值班负责人未签名。
4.25.13.3  工作票终结未盖“已终结”章。
4.25.13.4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结束,办理终结手续,安全措施未完全拆除时,已盖“已终结”章。待相关工作结束,安全措施全部拆除后运行所存工作票未加盖“已终结”章。
4.25.13.5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票登记本上未注销者(包括接地线、接地刀闸、警告牌等安全措施未注销)。
4.25.14  检修工作未结束,无故终结工作票。
4.25.15  被拆除或需要新封堵的电缆孔洞未封堵好,已终结工作票。  
4.25.16  工作票在保管期(三个月)内遗失。
4.26  工作票合格率统计
4.26.1  签发人签发不合格,由值班员发现指出,统计为签发不合格一次。
4.26.2  签发人签发不合格,而未被值班员发现,在执行后被发现,签发部门和运行部门均统计一次不合格。
4.26.3  当发现工作票签发不合格,工作负责人应与签发人取得联系,进行个别修改或重新填用新的工作票。但原签发不合格工作票仍应盖上“不合格”章,统计为签发部门不合格一次。
4.26.4  签发人签发合格,而值班员错定为不合格,统计运行部门不合格一次。
4.26.5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票数
          月(年)合格率 = ————————————— ×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4.27  工作票不合格的处理
4.27.1  在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执行,汇报有关领导,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
4.27.2  当检修工作结束,而工作票已过期,工作负责人应向许可人交待清楚工作结束情况,并在检修交底记录上作好记录,运行人员会同工作负责人按工作票终结程序,做好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按实际需要恢复设备运行或备用。工作票盖“不合格”章。
4.28  工作票的保存
4.28.1  已经办理工作终结并加盖“已终结”章的一式两份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交回工作票签发人保存,值班人员所持的一份工作票由运行部门管理保存。
4.28.2  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
4.29  工作票编号规定:年份4位+部门代码2位+工作票序号4位。
4.29.1  部门代码规定如下:设备管理部 -- 01  设备维护部 -- 02  燃料部 -- 03  发电部 -- 04  多种经营部 -- 05
4.29.2  工作票序号由以上各部门统一使用编码器编号,发放给工作票签发人。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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