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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岗位证管理标准

发电厂岗位证管理标准

点击数:7414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2:16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证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证的管理。

2  管理职能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岗位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岗位证的管理、制作、发放、补办等工作。经警负责职工进出公司岗位证佩带的检查。各部门按所管理范围负责本部门岗位证的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职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必须佩带岗位证。凡发现没有佩带岗位证的,每次扣奖金50元。
3.2  岗位证须佩带在左前胸处,以便识别。
3.3  岗位证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转借双方均扣奖金50元。
3.4  岗位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补办岗位证时,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向公司财务部门交付岗位证工本费。职工凭补办申请和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凭证,到总经理工作部办理。当年发生二次及以上遗失岗位证的,扣奖金100元。
3.5  各部门按所管辖范围负责本部门岗位证的管理。公司组织不定期的抽查,抽查中若发现职工未佩带岗位证的,对违纪人员所在部门扣奖200元。
3.6  经警负责职工进出公司岗位证佩带的检查、监督工作。经警值班人员疏于检查监督的,每次扣奖金50元。。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4.2  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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