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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供电公司高压封钳、封印管理考核办法

上栗供电公司高压封钳、封印管理考核办法

点击数:7879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3:15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上栗供电公司高压封钳、封印管理考核办法

一、发生因封钳、封印管理不善遗失的,在24小时内立即报计量               所,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行政记过处分。
二、营销副所长每月未按时到计量所领取或交回抄表封钳、封印     者,对其罚款100元,并追究其责任。
三、对因铅封领用数与使用数不相符的,应追究原因,如有丢失,对当事人每一粒罚款10元。
四、封钳、封印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外,视情节轻重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五、对必须加封而未加封或漏封的,三相电能表每块罚款100元,单相电能表每块罚款50元。
六、如发现职工伪造封印,一经查实确定后,对负责人罚款200元,对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
七、各供电所领取的封钳、封印不得随意发放他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追究领取人的责任。
八、基础管理不善,无法核实封印编号时,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对计量装置门未加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管区负责人50人。
十、各供电所无封钳领用记录,每发现一次对营销副所长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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