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引用标准 1
第三章 设备的验收 2
第四章 避雷器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维护项目及要求 3
第五章 避雷器的校核 6
第六章 缺陷管理 6
第七章 事故及故障处理预案 8
第八章 培训要求 10
第九章 设备技术管理 10
第十章 避雷器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避雷器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制度及《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 本规范对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碳化硅阀式避雷器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缺陷及异常管理、事故处理、运行人员培训、设备技术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交流标称电压66kV~750kV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以及系统标称电压66kV~500kV碳化硅阀式避雷器。
第五条 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六条 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2900.12-1989 电工名词术语 避雷器
GB 2900.19-1989 电工名词术语 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
GB 7327-1987 交流系统用碳化硅阀式避雷器
GB 11032-200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T 16927.1-1997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一般试验方法
GB 50150 -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J 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804-2002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DL/T 815-2002 交流输电线路用复合外套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JB 2440-1991 避雷器用放电计数器
Q/GDW 109-2003 750kV系统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750kV避雷器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750kV避雷器检修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110(66)kV~750kV避雷器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预防110(66)kV~750kV避雷器事故措施》
第三章 设备的验收
第七条 避雷器到货后的验收
所有避雷器到货后必须检查包装箱是否破损,制造厂家、产品名称及型号是否与所订购产品一致。
第八条 避雷器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
(一)检查包装箱是否破损、受潮,制造厂家、产品名称及型号是否与所订购产品一致;
(二)随产品提供的包装清单、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是否完整;
(三)检查避雷器的例行试验结果是否合格;
(四)对照包装清单检查备品附件是否缺少或损坏;
(五)检查避雷器的外观和铭牌是否缺少或损坏,避雷器的压力释放板是否完好无损;
(六)铭牌与所订购的产品是否一致。
第九条 避雷器安装过程中的验收工作
避雷器除需以最短的接地线与配电装置的主接地网连接,还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验收时应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此外还应检查避雷器安装基础的布设、强度、尺寸(长×宽×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低栏式安装的避雷器,还应检查基础的预留的安装螺栓是否符合避雷器总装图的要求。地下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土工作。
第十条 避雷器安装完成后验收项目包括:
(一)应提交的资料文件应完整,交接试验项目应无漏项,交接试验结果应合格;
(二)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构架式安装的避雷器安装高度、构架及横担的强度应满足要求;
(三)低栏式布置的避雷器与围栏距离、构架式安装的避雷器与其它设备或构架的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
(四)避雷器外部应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应良好,硅橡胶复合绝缘外套憎水性应良好,伞裙不应破损或变形;
(五)避雷器安装应牢固,各连接部位应牢固可靠,其垂直度应符合要求;
(六)均压环应水平,安装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七)避雷器拉紧绝缘子应紧固可靠,受力应均匀,引流线的截面及弧垂应满足要求;
(八)放电动作记数器密封应良好,动作应正常;
(九)绝缘基座及接地应良好、牢靠,接地引下线的截面应满足热稳定要求;接地装置连通应良好。
(十)油漆应完整,相色应正确;
(十一)带有泄漏电流在线监测装置的避雷器的在线监测装置指示应正常。
(十二)带串联间隙避雷器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十三)低栏式布置的避雷器遮拦防误锁应正常,应悬挂警示牌,栏内应无杂物;
(十四)标示牌应齐全,编号应正确。
避雷器的交接试验由安装单位进行时,运行单位应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对于已由安装单位完成了交接试验的避雷器,必要时运行单位在验收时可安排试验人员按照交接标准的试验项目部分或全部再次进行试验验证。
第十一条 避雷器安装完成后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一)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交接试验报告。
第十二条 验收人员的组成与职责
验收人员一般应包括: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运行单位所属的基建、生产、安全监督等管理部门人员及技术监督、运行人员;安装单位的质检人员;设计、监理人员。各类人员必须参加的项目如下:
(一) 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运行单位基建部门人员、监理单位人员应参与上述第五条~第八条所述的全部验收工作;
(二) 技术监督人员、设计人员、运行人员应参与第七条、第八条所述的验收工作;
(三) 安装单位质检人员应参与第六条~第八条所述的验收工作;
(四) 运行单位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应参与第五条所述的验收工作并根据情况参加其它阶段的验收
第十三条 系统标称电压750kV避雷器验收工作
系统标称电压750kV避雷器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参与人员由国家电网公司确定。
第四章 避雷器设备的运行、巡视、检查、维护项目及要求
第十四条 设备的正常运行巡视
(一)巡视项目及内容
(1)瓷套表面积污程度及是否出现放电现象,瓷套、法兰是否出现裂纹、破损;
(2)避雷器内部是否存在异常声响;
(3)与避雷器、计数器连接的导线及接地引下线有无烧伤痕迹或断股现象;
(4)避雷器放电计数器指示数是否有变化,计数器内部是否有积水;
(5)对带有泄漏电流在线监测装置的避雷器泄漏电流有无明显变化;
(6)避雷器均压环是否发生歪斜;
(7)带串联间隙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串联间隙是否与原来位置发生偏移;
(8)低式布置的避雷器,遮拦内有无杂草。
(二)巡视要求
(1)避雷器设备的巡视工作应由输变电运行人员在设备的日常巡视工作中进行并做好巡视记录,巡视中发现避雷器设备存在异常现象时应在设备的异常与缺陷记录中进行详细记载,同时向上级汇报后按缺陷的处置原则(第十九条)进行处置。
(2)对带有泄漏电流在线监测装置的避雷器泄漏电流应进行记录,有人值守变电所每周至少记录1次,无人值守变电所每个巡视周期至少记录1次。
(3)雷雨时,严禁巡视人员接近避雷器设备及其它防雷装置。
第十五条 设备停运的检查和维护
(一)检查项目及内容
(1)检查瓷套、基座及法兰是否出现裂纹,瓷套表面是否有放电烧伤痕迹;
(2)复合绝缘外套及瓷外套的RTV涂层憎水性是否良好;
(3)水泥结合缝及其上的油漆是否完好;
(4)密封结构金属件是否良好;
(5)避雷器、计数器的引线及接地端子上以及密封结构金属件上是否有不正常变色和熔孔;
(6)与避雷器连接的导线及接地引下线有无烧伤痕迹或断股现象,避雷器接地端子是否牢固,是否可靠接地,接地引下线是否锈蚀;
(7)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金具和螺丝是否锈蚀;
(8)动作计数器连接线是否牢固,内部是否有积水现象;
(9)充气并带压力表的避雷器的气体压力值是否变化;
(10)带串联间隙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放电间隙是否良好。
(二)检查要求及维护原则
(1)避雷器的每次停电检查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记录;
(2)应在停电检查中对避雷器瓷外套的污秽进行清扫(涂敷RTV涂料的避雷器及硅橡胶复合外套避雷器一般不用清扫);
(3)为了提高瓷外套避雷器的耐污水平,可以在外套表面涂刷RTV涂料,但严禁对避雷器设备加装防污伞裙;
本文关键字:避雷器 电工管理制度,电工技术 - 电工管理制度
上一篇:高压开关设备运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