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五五电子网电子知识电工技术电工管理制度陕西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正文
陕西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陕西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点击数:7959 次   录入时间:03-04 12:03:21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电网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监督工作,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超前防范的方针,以专业技术监督为基础,以开展设备技术监督为手段,在电网生产的全过程、全方位开展。
     第三条  技术监督工作在公司系统内部实施归口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电力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设计及施工企业。并网发电厂及重要用户应接受电网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并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二章  技术监督范围、方式、主要内容


    第五条  技术监督的范围
    电力系统技术监督工作是指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的电网建设全过程中以及在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电网生产全过程中,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及反措等文件要求,通过对电网及所含设备在电能质量、电气设备性能、化学、电测、金属、热工、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指导、监督或组织相关专业活动的开展,确保电网和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六条  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
    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以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为基础,以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工作为主要工作手段。通过加强技术监督专业建设,把握专业发展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完善测试技术、方法、手段,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将专业技术监督的手段、方法应用到具体设备监督工作上,对具体设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覆盖各环节的技术监督。
    第七条  技术监督内容
    (一)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内容
    单一设备技术监督是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其内容应包含电网输变电主要一、二次设备、发电设备、自动化、信息、电力通信系统和设备等各方面。
    (二)专业技术监督内容
    技术监督工作从专业上划分为电能质量、电气设备性能、电测、热工、金属、化学、节能与环保、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等专业。
    1、电能质量监督
    电网频率和电压质量。电网频率质量包括频率允许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质量包括电压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电能质量监督包括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运行、管理、非线性负荷的入网管理等。
    2、电气设备性能监督
    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包括外绝缘防污闪)、通流能力、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包括对变压器、电抗器、组合电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输电线路、电力电缆、接地装置、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封闭母线等电气设备的技术监督。
    3、化学监督
    水、汽、电力用油、电力用气、燃料品质,生产用各种药品质量,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和停备用保护,在线化学仪表。
    4、电测监督
    电压、电流、功率、电量、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的检验率、调前合格率;计量标准装置的准确率;互感器、变送器、厂、站端测量设备及二次回路、传递系统。
    5、金属监督
    电气设备的金属部件、电瓷部件、压力容器和承压管道及部件、蒸汽管道、高速转动部件的材质、组织和性能变化分析、安全和寿命评估;焊接材料、胶接材料、焊缝、胶接面的质量,部件、焊缝、胶接面和材料的无损检验。
    6、热工监督
    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检验率、调前合格率,热工计量标准装置的准确率,自动调节、控制、显示、保护、连锁设备和系统的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7、节能与环境保护监督
    输电线路与变电设备损耗;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输变电系统电磁辐射与变电站环境噪声污染,污染物(废水、烟尘)排放和噪声检测,环保设施效率试验。
    8、保护及控制系统监督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串连补偿装置、静态无功补偿装置等各类电力电子设备控制系统;发电机励磁系统、辅助控制系统、调速系统的控制范围、特性、功能。
    9、自动化和信息与电力通信技术监督
    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系统的性能、运行指标等,包括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费系统、电力市场运营系统、配电管理系统;厂、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息系统、网络等;电力系统各类通信设备,通信电路等。


    第三章  技术监督管理


    第八条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闭环的监督管理方式,即在电网设备的设计审查、招标采购、工厂监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技术改造等所有环节都应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同时,在设备调试、检修、技术改造等重点阶段以及在高峰负荷、故障后等对输电线路、变压器等重点设备,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技术监督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重点阶段、重点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  建立技术监督预警制度。在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对设备的运行指标分析、评估、评价,针对专业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具有趋势性、苗头性、突发性的问题及时发布技术监督预警报告。
    第十条  建立技术监督告警和整改跟踪制度。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在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严重缺陷、隐患,应立即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发布设备告警报告,使运行维护单位及时了解设备健康状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告警报告发布后,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应全程跟踪设备消缺、检修、改造等整改过程,对整改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保证设备缺陷的及时消除和设备健康水平的恢复。
    第十一条  建立技术监督评估制度。应分阶段、分专业、分设备有重点地对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标准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及时发现技术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修改、完善、补充的提高措施。
    第十二条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报告制度。每一项具体技术监督工作都应形成由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单位签字、盖章的技术监督报告。技术监督报告应包括技术监督项目、工作时间、地点、应用指标标准、实际检测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措施与建议、监督结论等内容,并由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单位签字、盖章,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问题,应发布告警报告。
    第十三条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制度。省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具体专业和设备技术监督应建立具体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  各供电、发电、建设施工企业单位应建立和健全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技术档案。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和连续,并与实际相符。
第十五条  技术监督工作要加强考核工作。 定期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情况、主要技术监督指标、问题整改情况、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四章  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六条  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公司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
    第十七条  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本地区电网的技术监督工作,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等,根据陕西电网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省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本电网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监督专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组织、协调跨专业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并制订有关措施。
    3、定期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报送技术监督报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重大异常情况和分析处理报告。
    4、组织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交流、培训活动。
    第十八条  对电能质量、电气设备性能、化学、金属、热工、节能监督工作,由省公司生技部委托陕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履行职能管理;省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省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电测监督和对重要用户进行监督;省调中心负责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监督;省公司信通中心负责信息与电力通信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等,根据陕西电网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制定公司专业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
    2、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业监督管理网络,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对专业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监督效果。

[1] [2]  下一页


本文关键字:技术  陕西省  电工管理制度电工技术 - 电工管理制度

《陕西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