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财政部 企业会计制度
原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实施意见
华东电力集团公司 流动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稿)
3 管理职能
经营工作部(财务)是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资金管理。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控制。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保管。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低值易耗品品种多、数量大、价值低、使用期限短。低值易耗品一般是指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物品,可分为:一般工具(检查设备用的仪表、仪器等);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防护用品。
4.2 根据上级有关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规定,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低值易耗品。
4.2.1 空调器、洗衣机、电冰箱、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打字机、组合音箱、 三轮车、望远镜、吸尘器、热水器、高级乐器、高级沙发及500元以上的家器具采购,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计划,总经理工作部、经营工作部(财务)审核,经营工作部(计划)平衡,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采购。
4.2.2 其他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申请部门上报经营工作部(计划),总经理工作部、经营工作部(财务)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经营工作部(物资)采购。
4.3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4.3.1 一般工具、专用工具与替换设备、公用工具的领用,由领用部门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批准。领用后由部门专管人员编号入册、建立台帐,使用保管人员签名。个人用工具由经营工作部(物资)仓库人员建立个人工具登记卡。
4.3.2 管理用具的领用,由部门开具领料单,部门领导审核,总经理工作部领导批准,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管理用具编号、建帐,领用人员签名。
4.3.3 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审核签发,经营工作部(物资)仓库保管员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台帐,领用人签名。
4.4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核算:每月25日前,根据仓库验收单、领用单,登记实物帐卡,并结出余额,由经营工作部(财务)材料核算人员审核、 签收、入帐。
4.5 每年年底必须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作一次清查盘点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经营工作部(计划、财务、物资)及有关部门会同参加。
4.6 低值易耗品的转移,由使用部门填写转移登记表,经营工作部财务主管签字,移交给接受部门,登记入册。
4.7 低值易耗品的损坏、丢失,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后报总经理工作部,属于个人原因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8 经营工作部(财务)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核算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总经理工作部对低值易耗品的保管、使用、发放以及台帐进行抽查与监督。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 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本文关键字:发电厂 电工管理制度,电工技术 - 电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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