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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式制冷系统试运转施工验收规范

压缩式制冷系统试运转施工验收规范

点击数:7943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9:09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维修保养
 压缩式制冷系统试运转施工验收规范 第2.6.1条明确了现场组装的制冷系统投入试运转前应进行的工作内容。其中第四款,氨系统一般属较大的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抽真空试后,充灌制冷剂前,要进行系统温工作,为了检查系统中可能存在的在气密性试验中未发现的微量泄漏,消除隐患,对现组装的氨系统还应单独进行充少量氨检漏,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保温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在系统的保温工作完成后充灌制冷剂时,一般也要进行检漏,这两次检漏在做法上虽有相之处,但在两个不同的工序上各有不同的目的。前者是为了查寻系统中存在的微量泄漏,为下一道工序绝热保温工作提供良好的质量保障;后者主要是为了消除保温期间可能造成的些连接部位松动发生的泄漏。 第2.6.2条目前国内制造厂生产的一些大型制冷机组(如冷水机组等)出厂时是未充制冷剂的,而只进行充氮密封,机组运到现场至系统试运转前才充灌制冷剂。第2.6.3条制冷设备及管道在现场组装后,对制冷系统进行的吹扫排污,目的是将组装过程中混入系统中的焊渣、氧化皮、水份等吹扫排除,保持系统洁净,使以后的试运转能利进行。 第2.6.4条气密性试验为制冷设备安装中的一项重要施工工序。 一、高、低压系统区分有困难时,有以下两种情况: 1.高、低压系统无法分开的某些制冷机组,如离心式制冷机组; 2.高、低压系统虽然能分开,但由于高、低压系统之间的分隔阀门较少或存在微量内泄,保压时高压系统的压力降超出规定值,而又查不出外泄现象。根据上述情况,规定保压可统一在低压系统试验压力下进行。 二、气密性试验的结果是以试验前后的压力降作为评定的依据。压力降计算公式的意义是除温度变化影响后的实际泄漏压力降,即将试验结束时的实际压力值,换算成试验开始时温度下的压力,与试验开始时的压力之差即为其压力降。压力降应不大于试验压力的1%参照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的经验提出的。 第2.6.5条系统抽真空的目的,一是为了进一步检查系统的严密性,二是为充灌制冷剂做准备,并消除系统中的水分。许多单位对系统抽真空后的剩余压力,氟里昂系统应小于40mmHg,而氨系统应小于60mmHg,有的设备技术文件也有放宽至110mmHg的。抽真空保持的时间也不尽相同,但最短一般也超过24h,所以条文中不作具体规定,而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第2.6.6条、第2.6.7条此两条为氨系统充氨检漏及充灌制冷剂的具体要求。是在原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的施工经验修订的,以便指导正确地进行充氨检漏和充灌制冷剂,防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 第2.6.8条在原规范的基础上将制冷系统负荷试运转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作了明确规定,为负荷试运转能顺利地进行做好准备。 第2.6.9条本条基本按负荷试运转的先后程序排列,对有关的技术要求和检查项目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四款为制冷设备安装工程负荷试运转到什么程度的规定,即能够在最小加负荷下,使温度降至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温度为止。因为其他试验如满负荷降温, 冷机的产冷量、降低速度等为制造和设计性能,不属本规范的范围。对有多台压缩机组组的制冷系统,试运转降温过程中,每台机组均应经过试运转。 第2.6.10条试运转结束后应处理的事项,为下次制冷设备运转或投入使用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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