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螺栓经除锈后进行磁粉探伤。
7)
高压阀门进行水压实验。
8)
中低压阀门研磨加填料。
9)
消除跑、冒、滴、漏。
10)
安全阀校对加铅封。
11)
压力表校对加铅封。
12)
分段进行水压实验。
13)
防腐。
六.技术要求
1.基础
1)
外观检查不允许有裂缝、疏松、露筋、混凝土脱落等缺陷。
2)
基础无不均匀下沉或倾斜现象。
2.机身、中体
1)
机身纵向水平度不大于0.05mm/M,允许向电机侧低。(在主轴瓦上测)
2)
机身横向水平度不大于0.05mm/M。(在机身上测)
3)
中体水平度不大于0.05mm/M。(在滑道中部测)
4)
机身滑道圆柱度不大于0.5mm。
5)
各级滑道中心线垂直度不大于0.1mm。
6)
机身油池试漏,4小时内不得有渗漏。
3.主轴
1)
主轴水平度不大于0.05mm/M,允许向电机侧低。(在主轴颈上测)
2)
6.3.2.曲轴经探伤或放大镜检查,不得有裂缝等缺陷。主轴颈和曲轴颈擦伤面积不大于2%,深度不大于0.01mm。
3)
曲轴开度差不大于0.028mm。
4)
曲轴颈对主轴颈的平行度不大于0.15mm/M。
5)
轴颈修复后的圆柱度、圆度,主轴颈为0.08mm,曲轴颈为 0.1mm。
6)
主轴颈与主轴承接触面积经着色法检查不小于70%,主轴颈与主轴承径向间隙为0.12~0.214mm,轴向间隙为0.4~0.6mm
7)
主轴承为薄壁瓦,安装时不得以刮研的方法调整精度。
4.连杆、十字头
1)
连杆直线度不大于1mm/M。
2)
连杆大头轴衬(巴氏合金)与曲柄销的接触面积不少于60%,,大头轴与曲柄销的径向间隙0.12~0.214mm。
3)
连杆小头衬套与十字头销的接触面积不少于70%,径向间隙为0.07~0.122mm,轴向间隙0.8~1.2mm。
4)
十字头与中体滑道的间隙应在0.21~0.26mm内。
5)
十字头颈部与滑道垂直度为0.2mm/M。
6)
十字头销的最大磨损量,圆度、圆柱度为0.015mm。
1)
2)
活塞环内外边棱均倒角45o,活塞环开口应互相错开,且不能置与气阀入出口处。
3)
刮油环套在活塞杆上,其开口间隙不大于0.03mm,轴向倾斜不大于0.05mm/M。
6.附注:其他技术要求可参照有关资料。
七.试车及验收
1.试车的组织
1)
中修后的试车由车间组织。
2)
大修后的试车,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单位和生产单位派专人参加组成试车领导小组,组织试车。
2.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1)
检修现场达到工完料净场地三清的要求。
2)
仪表、电气和水系统及润滑系统检修完毕,并提前试运行,未发现问题。
3)
主、辅机检修完毕,并有完整的检修记录。
4)
盘车无异常现象。
5)
安全阀开启压力已校正。
3.试车
1)
启动循环油泵,调整油压。
2)
启动高压注油器调节汽缸和填料的供油情况。
3)
开启冷却水,调节好冷却水量。
4)
点动电动机,检查旋转方向。
5)
启动电动机,检查机组运行情况,如无问题连续运行12小时(中修4小时),无异常可转入负荷试车。
4.验收
1)
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单位和生产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单一式三份,由主管部门、检修单位和生产单位保存。中修的验收由车间组织。
2)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
负荷试车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达到下列要求:
b.
进、排气温度不超过原设计温度。
c.
压力、流量符合原设计或查定能力。
d.
各部位无异常声响及异常振动。
e.
轴承温度不超过65℃。
f.
润滑系统、冷却水系统无泄漏,油压、水压正常。
g.
填料函无泄漏,温度正常。
h.
压缩机组达到完好标准。
i.
检修记录齐、全、准。
八.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1.一切修理工作必须与当班班长及操作工联系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2.停车后,由当班操作工联系电工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3.系统必须与其他系统隔绝,并充分进行置换后方可进行检修。
4.凡需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动火许可制度的有关程序进行。
5.吊车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起重的有关规定进行吊装工作。
6.检修时尽量使用专用工具,以免损坏机器和零件。
7.使用的备品、备件必须有合格证。
8.拆卸下的零部件要妥善进行保管,不许丢失、锈蚀和损坏。
9.试车时由操作工统一操作,其他人不允许乱动,升压过程中不允许维修。
10.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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