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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就进一步明确农电安全管理有

国家电网公司就进一步明确农电安全管理有

点击数:7867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6:0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管理制度
  7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农[2006]628号文,就进一步明确农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说,今年以来,公司系统发生多起汇总为农电生产人身伤亡的事故,分析发生的事故原因,存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农电安全工作要求贯彻渠道不畅等问题。为逐级落实 农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农电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各省(网)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7·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公司系统各级农电管理部门,要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要求,理顺安全生产管理关系,逐级明确农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明确管理职责,岗位设置、工作流程及考核办法。

    二、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负责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一定要确保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以及针对农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出的工作要求、工作布置在不同管理模式、不同管理体制下的县供电企业得到贯彻。

    三、严肃安全管理责任追究

    各省(网)公司要加强农电安全生产管理,凡因农电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贯彻公司安全工作的要求,发生农电生产事故,要严肃追究省(网)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的责任。发生汇总为农电生产人身死亡的事故,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关于农电安全生产人身事故实行“说清楚”制度的意见》(国家电网农(2006)11 6号)要求,由省(网)公司有关领导和负责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到公司“说清楚"。

    四、高度重视农电安全生产

    各省(网)公司要以对公司负责,对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将农电安全工作,特别是把农电人身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位置,落实人员、时间、力量“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将农电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到位。

    五、核定县供电企业名单

    依照《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的通知》(国家电网农[2004]5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农电部分补充条款(暂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06]50号’)明确的事故汇总原则:直供直管、控股、代管县供电企业发生的人身、电网、设备、火灾事故汇总为农电生产事故,市(地区)供电企业直管的地区市郊区电网发生的事故汇总为生产事故。各省(网)公司要按照上述农电生产事故汇总原则,核定纳入农电生产事故汇总口径的县供电企业名单,经公司审定后,及时调整“农电事故(障碍)统计分析系统"中县供电企业的基础数据。

    六、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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