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检查质量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
3、井下维修电工必须认真遵守执行《井下一般电气操作》有关规定。
4、具备电工基本知识,了解负责维修的设备性能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能独立工作。
5、井下维修电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瓦斯情况,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6、工作中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规定。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3、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4、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确认已停后再放电(采区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6、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监测仪。
7、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0%以下的地点使用。
(2) 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 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作业前的准备
1、维修电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器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2、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维修技术以及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牲征、维修技术以及电缆的分布和所带负荷情况。
3、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时间影响范围通知调度室,以使有关单位采取措施。
本文关键字:维修电工 电工操作规程,电工技术 - 电工操作规程
上一篇:煤矿综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