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维修电钳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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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维修电钳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护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3、维修工进行操作的不少于2人,其中一人监护。
4、对设备进行维护后,维修工应接受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5、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和《洗煤厂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检修时要严格遵守《洗煤厂日常检修维护通用的规程》,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7、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事。
8、井下维修钳工必须持有“维修钳工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9、井下维修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10、井下维修钳工应熟悉矿井巷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11、作业人员要严格按劳保着装。
二、作业前的准备
1、按单位要求按时参加班前(后)会,并认真听取当班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3、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4、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现场安全情况及隐患等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准进行工作。
6、需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动葫芦、三角架、起重梁卡子绳套等工具的强度是否合乎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三角架有防滑措施。
三、维修作业
1、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的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3、要熟悉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4、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5、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6、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7、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8、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钢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9、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10、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11、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2、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13、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传动部位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位的温度。
15、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固的位置上。
16、高空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经有关部门会审后,并报矿总工批准后认真执行。
17、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参加高空作业。
18、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1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2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受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掉落。
2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2、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级技术领导批准。
23、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2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1、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车。
2、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浮动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4、检修结束后应会同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告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5、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6、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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