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萃取槽、贮存槽标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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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贮存槽编号及标识规则
2.3.5.1 编号组成:
(车间代码+岗位代码)+贮存槽代码+贮存物料代码+序号(1、2、3…… )
2.3.5.2 贮槽编号样式
B
R
-C
-4
-6
例如:
车间代码 岗位代码 贮存槽代码 物料代码 序号
2.4 检验状态标识
2.4.1 检验状态分为:未检、在检、合格与不合格四种状态。
2.4.2 未经取样检测的物料应悬挂或放置未检标识牌。
2.4.3已经取样检测,但检测结果尚未出来的物料应悬挂或放置在检标识牌。
2.4.4已经取样检测,且合格的物料应悬挂或放置合格标识牌(经检验合格的物料才能进入下道工序使用)。
2.4.5已经取样检测,但不合格的物料应悬挂或放置不合格标识牌,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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