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施工综合进度及保证工期措施
5.1、施工进度计划
5.1.1、施工工期
5.1.1.1、计划开工日期: 2005年10月13日
5.5.1.2、计划竣工日期: 2006年 1月20日
总日历工期90天
5.1.2、综合进度计划
序号 工作内容 施工日期 日历工期
1 施工准备 2005.10.13─2005.10.15 2天
2 土、石方 2005.10.15─2005.11.10 25天
3 基础及接地工程 2005.11.08─2005.11.30 22天
4 杆塔组立 2005.12.08─2005.12.28 20天
5 架线工程 2005.12.27─2006.01.14 18天
6 自检消缺 2006.01.16─2005.01.20 4天
7 竣工验收 2006.01.19─2006.01.20 2天
5.1.3、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见附图三)
5.2、施工进度横道图计划(见附图四)
5.3、施工资源计划
5.3.1、人力资源计划表(每月用工计划)
月份 05/10月 11月 12月 06/1月 2月 3月
用工数 45 45 50 50
5.3.2、材料供应计划:
物资名称 到货时间
基础钢筋、水泥及接地圆钢 2005年11月01日
水泥杆及铁件 2005年11月10日
导线、地线 2005年12月16日
金具及绝缘子 2005年12月20日
5.3.3、机具计划参见4.1.5施工机具配置及安排。
5.3.4、场地及进场道路计划:
中标后立即派出部分人员进驻现场,首先进行项目部、材料站及两个施工队的驻点联系;作好前期进场准备工作。
5.3.5、公共关系计划:
5.3.5.1、首先应先与监理单位取得联系,获得与本工程相关的管理信息,协调好与监理的接口问题。
5.3.5.2、进场后,尽快与地方政府取得联系,办好暂住人口登记。
5.4、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5.4.1、计划潜在的问题
5.4.1.1、气候影响:时逢春天雨季之际,对工程施工进度较大影响。
5.4.1.2、青苗赔偿:青苗赔偿历来是影响施工进度的主要问题。
5.4.1.3、材料供应:材料供应不及时,易造成窝工,影响施工进度
5.4.2、计划中的潜力及其开发的途径:
如果各分项工程中间验收与工程监理能够做到分批进行中间验收,可以缩短工期,节约工程各项投入。其开发途径是乙方在进行完分项工程部分批量的施工后,马上向工程监理提出中间验收要求,而不必等到分项工程工作量全部完成后再进行中间验收。
5.5、计划控制(程序、方法及制度等)
5.5.1、计划控制程序(见附图五)
5.5.2、计划控制方法与制度
5.5.2.1、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确定后,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要随时进行调整。
5.5.2.2、积极预测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并加以控制。
5.5.2.3、施工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处理协调好工程投资与进度、地方关系与进度、施工与设计、施工与物资设备供应和其它有关工作的关系。
5.5.2.4、建立现场调度会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现场代表制度。
第六章: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组织措施
6.1、质量方针目标
6.1.1、质量方针:贯彻国家标准,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建设安全可靠的送变电工程,让业主放心满意。
6.1.2、质量目标:以GB/T19002质量体系为标准,竣工投产的每个单项工程达优良标准,争创优质工程。
(1)一次验收 合格率:95% 优良率:85%
(2)竣工移交 合格率:100% 优良率:95%,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级。
(3)工程技术资料、图纸、质量记录完整、真实、准确、满足工程档案归档要求。
6.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6.2.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见附图六)
6.2.2、各部门有关人员主要质量管理职责:
6.2.2.1、项目经理
(1)负责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
(2)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管理、检验工作;审批本工程的质量计划。
(3)对为质量保证能力而提供的生产过程的基本条件负责。
(4)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负领导责任。
6.2.2.2、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为保证工程质量而提供的设备、技术工艺、技术资料的质量负责。
(2)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审核本工程的质量计划,检查、督促质量计划和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
(3)配合甲方、设计部门、监理单位组织的各项质量检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其它各项工作。
6.2.2.3、质安部:
(1)负责本工程质量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价。
(2)负责推进和开展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工作。
(3)对移交工程的符合性和服务质量负责。
(4)负责编制适应本工程的质量计划、质量管理细则。
(5)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竟赛活动。继续开展QC小组活动,杜绝质量通病。
(6)对特殊工艺、关键工序以及新工艺和新技术进行现场监控。
6.2.2.4、施工队:负责本施工队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自检、施工记录的填写。配合公司项目部、监理、甲方的质量检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
6.3、质量管理的措施
6.3.1、按本工程质量体系的要求,工程项目经理对本工程质量负全责,为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
6.3.2、质安部为本标段质量保障部门,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6.3.3、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队为质量体系的执行部门,负责按体系要求完成质量计划安排的工作。
6.3.4、全体施工人员为施工具体操作者,按施工说明的要求,完成施工过程操作,每道工序均要填写施工工序把关卡、记录卡、检查表,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并作出施工记录。
6.3.5、整个工程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6.3.6、施工过程按送电施工安装过程控制程序的规定,设立质量管理点,并对管理点实施有效控制。
6.3.7、工程管理实施“六不准”即: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准作为施工依据;未经设计同意,不准更改施工图;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未经验收检查的工程不准移交;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带电投运。
6.3.8、分部工程实行“三级验收签证制”。
6.3.9、过程控制管理实行“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控制”,并且需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基础隐蔽工程、导地线压接等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签证。
6.3.10、做好质量管理、设计修改、原材料的材质证明等资料的编制、审批、审核、管理工作;做好工序质量的控制,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执行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检查制度,检查的记录应真实,不搞回忆录。
6.3.11、每一部分工程施工完成后,经中间检查和监理部门检查确认质量合格,才能进行下一部分工程施工。
6.3.12、所有工程原材料必须按质量管理规定进行检验和标识。
6.3.13、所有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施工工艺,必须有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并经质量管理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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