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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充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点击数:7765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5:0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执行相关作业区域的《安全通则》(《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充电机开动前,详细检查线路、设备、仪表、电瓶。机房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第三条  合闸送电必须戴绝缘手套,侧立操作。开机送电,要先交流后直流,关机停电要先直流后交流。
    第四条  充电室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充电时应打开排风设备。
    第五条  配制稀硫酸液时,应将浓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并随时搅拌,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第六条  往电瓶中加注电解液时,必须小心谨慎,防止酸液溢出或飞溅。
    第七条  充电前,要检查电瓶有无裂缝。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开盖子进行充电。
    第八条  使用充电夹子时,必须夹紧,以防松动产生火花。连接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短路。
    第九条  充电的电压、电流不许超过工艺规程上的规定,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要暂停充电。
    第十条  电瓶充电后,必须经1~2小时后方可将盖子盖好。
    第十一条  搬运电瓶或硫酸要轻拿轻放。如不慎被硫酸烧伤,要及时用碱水或冷水冲洗。
    第十二条  烧碳精棒,熔铸铅件时,严禁与水接触,以免熔铅飞溅伤人。
    第十三条  盛电解液及蒸馏水的器具必须保持清洁,位置固定。
    第十四条  搬运电瓶要用专用小车,不准在地上拖拉。
    第十五条  放电后的电瓶要及时充电,严禁存放20小时以上。
    第十六条  充电工作结束后,要关闭电源,并整理好设备、工具和工作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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