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4 操作完毕或检查焊机及电路系统时必须拉闸。
12.7 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12.8 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不准再使用。用达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2002-03-18 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1-02.09-2002
12.9 氧气瓶阀门只准使用专门板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键开启。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并禁止与电线相接触。
12.10 没有减压器和减压器的低压室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效,严禁使用氧气瓶。工作结束时,
12.11 须将减压器自气瓶上取下,由焊工保管。
12.12 使用的橡胶软管不准有鼓包、裂缝或漏气现象。乙炔和氧气软管不准混用。
12.13 焊枪在点火前,应检查其连接处的严性及其嘴子有无堵塞现象。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门后立即点火,并调整火焰。熄火时与此操作相反,以免回火。
12.14 由于焊嘴过热堵塞而发生回火或多次鸣爆时应尽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门,然后将焊嘴浸入冷水中。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电工操作规程,电工技术 - 电工操作规程
上一篇:水轮机检修工艺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