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流大于5% Ib时才开始判断该相电流是否反极性。
(3) 终端停电
终端失去交流电源或交流电源电压降低到不能维持终端正常工作时终端应产生终端停电告警。
(4) 终端上电
终端由停电状态转为主电源工作状态应产生终端上电告警。
(5) 过负荷
测量点视在功率超过设定的该测量点额定容量(kVA)* 设定的比例(默认值为1.2),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的过负荷判断持续时间(默认15分钟)就产生过负荷告警事件。
测量点视在功率小于设定的该测量点额定容量(kVA)* 设定的比例(默认值为0.95)时,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的负荷过载判断持续时间(默认15分钟)就产生过载告警恢复事件。
(6) 过电流
任意一相电流超过设定值(默认值为1.3Ib),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的电流过负荷持续时间(默认15分钟)时就产生该相过电流告警事件。过电流告警事件发生后,任意一相电流小于设定值(默认值为Ib),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的电流过负荷恢复时间(默认15分钟)就产生过电流告警恢复事件。
(7) 过电压
任意一相电压大于设定值(默认值为130%Un)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的过电压持续时间(默认15分钟)时就产生该相过电压告警事件。过电压告警事件发生后,对应相电压小于设定值(默认值为115%Un),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的过电压恢复时间(默认15分钟)就产生过电压告警恢复事件。
(8) 欠电压
任意一相电压小于设定值(默认值为70%Un)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的欠电压持续时间(默认15分钟)时就产生该相欠电压告警事件。欠电压告警事件发生后,对应相电压大于设定值(默认值为85%Un),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的欠电压恢复时间(默认15分钟)就产生欠电压告警恢复事件。
(9) 电流不平衡
电流不平衡率= ×100%
其中,Iphase 是某相电流值,Iaverage是三相电流平均值
电流不平衡率大于上限阀值(默认50%)并持续一定时间(可设置,默认15分钟),判断为电流不平衡事件。
出现电流不平衡事件后,电流不平衡率小于下限阀值(默认40%)并持续一定时间(可设置,默认15分钟),判断为电流不平衡恢复。
只有当三相电流平均值大于额定电流的20%时终端才进行电流不平衡判断。
(10) 无功过补偿
无功过补偿是指总有功为正情况下,总无功为负且功率因数cosФ+小于阀值的状况。当三相电流平均值大于额定电流的20%时才进行判断。
a) 无功过补偿事件发生
总无功功率<0,总功率因数|COSФ|<设定值(默认为0.80),连续15分钟(1~60分钟可设置),判断发生无功过补偿。
b) 无功过补偿事件恢复
在发生无功过补偿后,总功率因数|COSФ|〉设定值(默认为0.90),连续15分钟(1~60分钟可设置),判断无功过补偿恢复。此时可能发生总无功变为正向,首先要恢复无功过补偿,之后再判断其它事件。
(11) 无功欠补偿
无功欠补偿是指总有功为正情况下,总无功为正且功率因数cosФ小于阀值的状况。当三相电流(三相三线为两相电流)平均值大于额定电流的20%时才进行判断。
a) 无功欠补偿事件发生
总无功功率〉0,总功率因数COSФ<设定值(默认值为0.80),连续15分钟(1~60分可设置),判断发生无功欠补偿。
b) 无功欠补偿事件恢复
发生无功欠补偿事件后,总功率因数COSФ>设定值(默认值为0.90),连续15分钟(1~60分钟可设置),判断无功欠补偿恢复,此时可能发生总无功变为反向,首先要恢复无功欠补偿,之后再判断其它事件。
(12) 谐波超标(扩展功能)
当某相电压或电流畸变率超过设定值时主动向主站发出告警。
3.1.9 安全防护
(1) 所有参数、功能设置、需量清零等对终端的操作(除校验时间外)必须加硬件防护。
(2) 所有通信接口(RS-485、红外、本地无线、GPRS/CDMA等)均需加口令防护,进行安全验证。口令位数不少于6位
(3) 终端出厂后电量不允许清零。
(4) 终端出厂后误差不允许调整,并有有效措施防止或识别通过软、硬件改变误差。
(5) 连续五次输入密码错误后终端自动封闭24小时,期间不允许进行任何设置工作。
(6) 密码核对成功后终端开放设置功能30分钟,其后终端将自动关闭设置功能;若还需要进行设置需重新进行密码核对。
(7) 工作时不允许发生死机。
(8) 线路停电后,所有测量数据不应丢失,且保存时间在3年以上。
(9) 终端断电或者掉线后能自动复位上线。
3.1.10 远程升级
终端应支持主站利用通讯通道对终端的软件及通讯规约进行远程自动升级,远程升级应保证终端内的数据安全。
3.1.11 对时功能
具备和主站对时的功能。对时误差不超过±3 s,终端时钟走时误差不超过±0.5s/d。
对时方法要求如下(采用GPRS方式):
(1) 主站读取终端时钟,若在T1<3秒接收到终端返回信息为有效,如果连续10次无效,取消本次对时;
(2) 主站先计算终端与主站的时钟误差ΔT,若ΔT<3秒,主站不进行对时;若ΔT≥3秒,主站将ΔT+T1/2做为终端时钟误差以实时写对象命令方式下发给终端,有效时间默认为10分钟;
终端接收到命令后,判断该命令若是在有效时间内,则执行对时命令,将时钟更改为当前时钟+(ΔT+T1/2),否则命令失效,并通知主站。
终端具备通过485接口对多功能电表对时功能。
3.2 外壳
(1) 外壳尺寸
要求终端尺寸不大于290mm180mm100mm(长×宽×高)。
(2) 外壳及其防护性能
终端的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外物撞击造成的变形应不影响其正常工作, 终端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T 4208-1993规定的IP51级要求,即防尘和防滴水。
(3) 出线端子
终端对外的连接线应经过出线端子,出线端子及其绝缘部件可以组成端子排。出线端子的结构应与截面为2.5 mm2~4mm2的引出线配合。
(4) 间隙和爬电距离
裸露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对其它带电部分之间,以及出线端子螺钉对金属盖板之间应具有表4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表4 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V 电气间隙mm 爬电距离mm
U≤25 1 1.5
25<U≤60 2 2
60<U≤250 3 4
250<U≤380 4 5
(5) 加封印
终端上盖、端子盖及现场测试口应能加封印。
(6) 金属部分的防腐蚀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可能受到腐蚀或能生锈的金属部分,应有防锈、防腐的涂层或镀层。
3.3 系统平台
(1) 要求采用主流32位RISC微处理器或32位DSP处理器(如ARM7及以上系列芯片、Motorola PowerPC系列等)加嵌入式操作系统设计方案,以保证数据转发、终端通信、数据管理等复杂功能要求。
(2) 要求系统数据存储容量不小于4MByte。
3.4 电源
(1) 供电方式
使用三相四线供电方式,在断两相电压的条件下,交流电源能维持终端正常工作。
(2) 额定值及允许偏差
额定值及允许偏差如下:
——额定电压:220V,允许偏差-30%~+30%;
——频率:50Hz,允许偏差-5%~+5%。
(3) 消耗功率
在守候状态(不与主站通信的状态)下,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消耗功率每相电压回路≤2W和5VA,每相电流回路≤2VA。
(4) 抗接地故障能力
终端的电源由非有效接地系统或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三相四线配电网供电时,在接地故障及相对地产生10%过电压的情况下,没有接地的两相对地电压将会达到1.9倍的标称电压,维持4小时,终端不应出现损坏。供电恢复正常后终端应正常工作,保存数据应无改变。
(5) 备用电源
终端应同时具有维持时钟工作的不可充电电池和停电上报抄表用的可充电电池。维持时钟工作的电池应选用SAFT、MAXELL、TADIRAN等进口品牌产品,停电上报抄表的电池应选用进口名牌产品。电池的使用寿命均应大于等于5年。终端停电时充电电池至少具有维持终端与主站通讯三次(上报停电时刻的日期、时间、有功、无功电量)的能力。充电电池的电量应在显示屏显示出来,且充电电池应方便用户更换。
3.5 本地接口
(1) 脉冲输出
具备二路LED显示脉冲及二路光耦或继电器脉冲输出。电能常数必须保证1%Ib 或1%In,cos=1时每个脉冲间隔<1.5分钟。面板上应有电能计量精度和脉冲常数标示信息。
(2) RS-232接口
功能测试本地专用通讯接口,做为利用无线通道(GPRS/CDMA)进行功能测试时的备用手段。
(3) 红外接口
具有吸附式红外通讯接口,提供手持式抄读器通过该通讯接口实现本地对终端数据读取和参数设置。
(4) RS-485接口
应至少提供2个相互独立的485接口:级联485接口和抄表485接口,通讯波特率可设置。
a 级联485接口
级联485接口用于连接相邻的其它配变终端以及低压集中抄表系统的集中器,通过命令和数据的转发,实现GPRS/CDMA的信道共享。
终端可选择设置为主或从两种工作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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