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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供用电协议(10kw以下用户示范文

居民生活供用电协议(10kw以下用户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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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居民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地址、容量和性质
1、用电地址:                                    。微机号:
2、用电人名称:           身份证号:                  (用户电客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用电手续,身份证复印件为不可少的附件)
2、用电容量:           千瓦。(     安)
3、用电性质:1、 居民照明用电( )2、电炊( )3、非居照明( )4、农业生产( )5、非普工业( )6、商业( )7、农业排灌( )。
用电人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不得向上述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二、供电方式
交流50赫兹、电压      伏(单相/三相)。
三、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态下,所供电能符合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
四、用电计量
1、供电人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计量装置由用电人自备),其记录作为计算电费的依据。
2、双方都有保护用电计量装置完好的义务;发生丢失、损坏、封印脱落等异常情况,用电人应及时通知供电人。
3、双方有理由认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都有权提出校验要求,对方不得拒绝。如校验结论为合格,校验费用由提出方负担;如不合格,该费用由对方负担。校验期间,由供电人提供替换计量电表,被校验计量误差电量按校验结论相应退、补。
4、如任何一方对检验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15天内向其它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其费用负担和电费交纳仍遵循上述原则。
五、电价
1、供电人应向用电人执行本协议第一条第3款的第   种电价;2、总表电量执行   种电价,副表扣减电量执行第  种电价,3、(无法安装副表计量的,按照不同用电类别的实际用电负荷、时间确定不同的用电比例)第  种用电性质的电量占 %,电费结算按相同比例结算第  种用电性质的电量占 %电费结算按相同比例结算。  
六、抄表和结费
1、供电人于每月   日抄表,于抄表当日向用电人发出交费通知。(实行缴费卡后,供电人不再每月向用电人发送书面的电费通知单。用电人持缴费卡按时交费即可)
2、用电人对计量装置异常有争议时应先交清电费后。按本协议第4项解决。
3、用电人应在抄表后5日内交清电费。超过5日视为逾期,违约期超过30日者停电处理。
七、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                (见附图)。分界点电源侧电力设施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电力设施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八、用电安全
用电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并负责运行维护,以保障用电安全。
九、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用电人需要增加、减少用电容量,变更户名、改变用电性质、迁移用电地址、移动表位、过户等,必须应先行结清所欠电费,再与供电人办理变更手续;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及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用电人私下擅自过户后遗留或引起的债务及其他违约责任均由原用电人依法承担,本协议在未解除前长期有效。
十、违约责任
(一)供电人
1.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电能质量保证义务,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2.违反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中止供电,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3.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居民家用电器损坏,依照《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用电人
1、未按约定期限缴纳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至交付日计算电费违约金,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不足1元按1元收取;其他用户每日按千分之二计算;跨年按每日按千分之三计算。经供电方催缴而仍不交的,在供电方送达停电通知书24小时后依法中止供电。
2、私自开启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绕表用电和其他致使用电计量装置失准的,供电人按窃电行为依有关规定处理。
3、超过约定的最大用电容量用电的用电人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4.其他违约用电行为,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5、用电人擅自引入供电电源或备用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引入电源容量每千瓦500元的违约电费。
6、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用电计量装置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仲裁或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十三、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其一。
供电人:(签章)                                   用电人:(签章)
签约人:(签章)                                  
委托签约人:(签字)                               委托签约人:(签字)
客服电话:95598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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