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电动机是以在电网电源下运行为前提而设计的,因此能够在电网电源驱动下进行长时间的连续运行。但是,将这样的普通电动机改为由变频器驱动并连续运转时,由于变频器输出中高次谐波的影响,将使电动机以低于额定转速的速度运行且电流在额定电流以下,单由风扇进行冷却难以满足需要。尤其是当负载为恒转矩负载时,即使电动机的转速在额定转速以下,电动机的电流也基本上等于额定电流,与电网电源驱动相比,电动机的温升变大,甚至会出现烧毁电动机的可能。所以,当电动机连续工作在低速区域时,以电动机额定电流为基准来选定过载继电器并不能为电动机提供保护,这点在选定过载继电器时应该加以注意。
一般来说新型变频器都具有电子热保护功能,并不需要专门设置外部过载继电器。但是在下述情况下则应该设置过载继电器,以达到为电动机提供保护的目的。
(1)电动机容量在正常适用范围以外时
由于变频器的电子热保护功能的设计和参数设定都是以正常适用范围内的电动机为对象的,当对象电动机的容量在正常范围以外时(例如,电动机的容量小于正常适用容量),应该另外设置过载继电器。但是,如果变频器的电子热保护设定值可以在所需范围内进行调节,则可以省略。
(2)用一台变频器驱动多台电动机时
虽然通过电子热保护可以对负载电动机进行过载保护,但是为了使电动机得到更可靠的保护,应为每台电动机设置过载继电器,如图4-28所示。
此外,在上述情况下应同时使用变频器的“限制频率下限”的功能,以防止电动机以低于允许运行范围的频率运行。
图4-28 利用过载继电器对电动机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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