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创新之路
点击数:7271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1:5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文摘
中国政府从2003年起,就开始启动了第三代核电技术的招标工作。在诸多国际竞标者中,美国西屋联合体以最先进的第三代先进压水堆核电技术(AP1000)胜出。据称,与美国西屋联合体的一系列谈判都是由国家核电(筹)来进行的。
2006年12月16日,中美签署两国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先进压水堆核电项目及相关技术转让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我国正式决定引进AP1000作为我国第三代核电站的主力堆型。2007年7月24日,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核岛合同在北京签署,全球首台AP1000核电机组落户浙江三门核电站。 中国购买美国4台先进的AP1000核电机组,美方同时转让AP1000设计技术、设备制造和成套技术、建造技术等先进的核电技术,中方将完全拥有在引进AP1000核电技术基础上改进和开发的、输出功率大于135万千瓦的、大型非能动核电站的知识产权。 最终,国家核电于2007年7月24日,与美国西屋联合体正式签订了4台AP1000机组合同。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技术转让工作正有序开展。林诚格相信,“经过4台机组的消化吸收,中国就能实现AP1000技术的自主化、国产化。” 在核电领域也有一种“抛饼”,是由美国的西屋炮制的。这里的西屋不是“西饼屋”而是西屋公司,英文叫Westinghouse Electric Company。正当中国的核电界的一些权力者和顶级权威为“市场换技术”谈判一筹莫展的时候,西屋将一张“抛饼”扔过来:“一切技术全部转让”,我们的权力者和顶级专家,立刻兴奋异常。有位叫郁祖盛的欢呼:“泵的技术能够转让,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得益于中美两国的友好关系。”真正到谈判时才发现:两股绳缠在一起--满拧。核电设备技术至少有30%不转让。原来这并不是一张真材实料的“抛饼”。 在达成的协议中,还包括这样的内容:中国将拥有超过130万千瓦(一说135万千瓦)AP1xxx的核电站的自主知识产权。听了这消息自然很兴奋,但仔细一想又怀疑起来。谁都禁不住会问:美国人犯的什么傻,怎么会心甘情愿让出那部分知识产权,但为什么又不让出全部,甚至不让出100万和130万千瓦之间的那部分。合理的解释是,或许在原理上或技术上,在130万千瓦上下存在一个坎儿,超过这个坎儿,这种核电站实现起来很困难,或者就是能实现经济上也不划算。众所周知,中国引进的AP1000核电站,当首批四台机组建成后,如果需要自己研发的某些材料设备还没有完成,就需要继续国外采购。 谁得知这条资讯,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美国人为什么主动让出一部分知识产权给中国,而又只是超过135万千瓦的那部分? 自中国搞“市场换技术”招标伊始,主导招标者就宣称要凭借依托项目获得技术,然后经过消化吸收,最后变成“自主的知识产权”。美国人有足够的智慧,摸透了对手的心理,懂得要想在竞标中取胜,不给对手点甜头是不行的。于是提出来“转让全部AP1000技术”;同时,与其让你将来把AP1000变成中国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不如先主动让出“部分知识产权”给你。所谓的“转让全部技术”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这里不必多说。而主动让出的“部分知识产权”,实际上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任何好处。美国的谋略成功了,最终取得了这次竞标的胜利。美方的这一策略达到怎样的效果呢? 首先,让出功率超过135万千瓦的知识产权,就等于明确宣布中国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不拥有AP1000(或<135万千瓦)知识产权,就是说,你休想把AP1000变成“自主知识产权”。事实上,美国根本就没有兑现“转让全部技术”的承诺,中国需要对屏蔽泵等许多关键设备制造技术自行进行研发。在这研发成功之前,中国没有AP1000的知识产权,而在中国掌握了设备制造技术之后,也仍然没有关于AP1000的知识产权。中国自行研发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设备制造技术,也只能在美方知识产权的框架之内发挥作用。也就是说,我们花了大钱买来的AP1000的技术加上自行研发的关键设备制造技术,仍然构建不成AP1000的“自主知识产权”。这与“靠依托项目实现自主化”的主张者的初衷大相径庭。 其次,我原来对美方主动将超135万千瓦AP机组知识产权让给中方感到困惑不解。后来终于明白了,原来AP核电机组并不像能动核电站那样,当增加机组功率时,核电的成本会降低。一项日本、法国、美国的联合研究,他们达到的结论是:“在经济方面,1300MWe简化压水堆最佳电力输出实际上会限制在1200MWe甚至更小堆型的水平。”这就是说,即使你建造的130万千瓦的AP压水堆,它的最佳功率输出,也只能限制在120万千瓦以下。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愿意把超135万千瓦的知识产权让给中国的原因。可见AP核电机组,在功率超过120万千瓦时,再增加机组功率,也不能降低核电成本。 如果说美方将超过120万千瓦的知识产权让给中国,就已经把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挖得干干净净。至于把可让予的限值定在135万千瓦,那就更打了个超过10%的保险系数。 试想,中国拥有这样的知识产权有什么用途,当你试图将这样的机组推向国际市场时,美国用低于120万千瓦的机组来与你竞争,小容量的机组自然便宜,你的offer还会有戏吗?因此,超过135万千瓦的、大型非能动核电站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好看不中用的花货。 最近,我读了郎咸平写的一本书,题目是《谁在谋杀中国经济》。他提到了在中国文化中有“两个很大的小问题”:一个叫投机取巧;一个叫浮躁。我早在一年半之前,在《“捷径”已经走到尽头了》(金羊网,2007/11/19)就说到了中国人精神层面的讨巧心理和浮躁情绪。在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问题上,美国人对中国人的讨巧心里和浮躁情绪,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他们稍稍地耍点手腕,用点计谋,有讨巧心理和浮躁情绪的人,就像鱼儿碰到了香饵一样,不顾一切的扑了上去。最后吃了哑巴亏,有苦说不出,为了给自己撑面子,还要为对手说好话。因此,在中国文化中,除了投机取巧和浮躁外,还得加一个“小问题”:死要面子。 我在超135万千瓦AP机组知识产权问题上,由高兴、而怀疑、而沮丧。虽然,我的论断看似有理有据,但还是不能肯定我的看法从论据到结论百分百正确。我真诚地希望技术引进的亲历者能以更确着的证据来否定我的证据和结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应考虑停止AP1400机组的研发了。 这样看来,美国人让出超AP1350的知识产权,好像是多么的“慷慨大方”,多么的友好。事实是,他们把中国人当成傻子来愚弄,他们确定的1350MWe这个限制,是充分预留了他们的研究可能存在任何不准确性的空间。这真是应了那句俗语:“只有买错的,没有卖错的。” 制定让出知识产权的人是高明的、研究中国人的心理专家。他们充分了解,有的中国人想不通过自己艰苦的努力而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机取巧心理;他们充分了解,中国人在发展核电上不做精密的经济学研究、不计利害得失的浮躁心态;他们也还知道,有的中国人在团体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损害多大的国家的利益也再所不惜。于是他们就抛出了极具诱惑力的钓饵,那些权力者、权威、专家就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
让出超1350MWe的知识产权,毫不费力地把你引入他们设置的圈套。因为他们知道,你搞这种研究是离不开他们的,你为获得这种知识产权的所使用的钱,相当大部分都要花在他们那里。而将来万一真地获得了什么成果他们自然要分享的,尽管他们并不对这种成果抱有多大的期望。 据说中国为进行这项研发,已经投入了相当的人力,而投入数目巨大的资金。如果日本人的文章内的结论没有什么错误的话(我相信它没有错误)。西屋公司抛给我们的不过是五光十色的气球,到头来只不过剩下“超过1350MWe的自主知识产权”好看的字眼儿。 市场换不来技术
在自主创新道路上做出成绩的毕竟是少数,相当普遍的情况是,在口头上,承认自主创新的重要,或许也知道,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但到自己的行业,就仍然对从国外获得核心技术抱有幻想,难下决心将核心技术的取得建立自己力量的基础上。他们对自主创新的体制的构建,技术队伍整合与培养,并没有远见卓识的构想;孜孜以求地追求“市场换技术”,“技贸结合”;尽管许多人痛心疾首的经验表明,“技贸结合”的模式在取得核心技术方面没有多大效果。例如,关于核电发展,业界有这样一种思路:中国是个巨大的核电市场,利用即将建设的核电站招标和市场竞争形势,要外方转让设计技术和关键设备制造技术,并教我们“会设计、会制造”。认为,这样可使中国核电设备制造达到一个质的飞跃,并将超越世界平均水平。可以看出,人们的头脑很难摆脱旧思维的桎梏,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建立起完全的自信力。
我国从大亚湾、秦山Ⅲ到田湾,已经引进六台核电机组,也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但是关于核电站的关键设备,如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循环泵、稳压器等的设计制造,却没有多大进展。过去如此,如不抛弃对“市场换技术”的幻想,未来也未必不同。无数的事例说明,任何关键的技术的掌握,必须建立在自己自主创新的基础上。[1] [2] [3] [4] 下一页
本文关键字:创新 中国核电 电工文摘,电工技术 - 电工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