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以人为本;个人防护;职业安全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设备设施缺陷或其它突发原因,可能造成急慢性危害或工伤事故,引发职业病,甚至危及生命。依法配备并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保障安全、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犹如武士的盔甲和盾牌,希冀防护用品在危急情况下能起到“救命保命”的关键作用,则要坚持以人为本,构筑个人安全防护生命平台支撑体系。
1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加强电力企业个人安全防护工作,首先要求企业要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作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生存权”是人的基本权利,“生存权”就是“生命安全健康权”,对于人是第一重要的,是人的其他权利内容存在的基础,是人的权利的核心。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就要求企业、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要转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传统观念,譬如对“第一保护对象”的理解,当企业面临财产安全和人的生命安全的选择时,务必要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健康置于首位。“以人为本”的思想现在已经给我们企业的某些制度带来了冲击,“以人为本”在企业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树立“生命之尊”的观念,企业要尊重员工的生命,要爱护员工的健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要求企业坚持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2 电力企业需要个人防护用品
全国电力行业职业危害调查统计,在电力行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已经发生的职业病排列前三位的有:粉尘与尘肺病,噪声与噪声性耳聋,毒物与职业中毒。
在作业场所尘、毒、噪声、工频电磁场的强度(浓度)一时达不到国家标准职业接触限值的情况下,依法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就成为主要防护措施。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又称为劳动保护用品,也称作个体护具。根据电力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与发生的事故的特点,适用于电力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一些种类:防电用品、防坠落用品、防冲击用品、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噪声用品、防寒用品、防高温用品、防电磁场用品、防机械外伤和脏污用品以及防水用品、防酸碱用品、防油用品、防放射性用品、个人报警预警装置等。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持制定的《电力行业职业安全卫生“十一五”规划》要求电力企业在“十一五”期间要实现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包括:① 按照国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在电力行业内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规范化行业管理;② 电力企业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为职工配置相应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考核制度监督使用;③ 制定具有行业特点的劳动防护用品行业标准,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④ 规范电力行业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对进入电力行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控制。
可见,加强个人防护既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需要,也是法规、行规的强制性要求。
3 建立个人防护生命平台支撑体系
3.1 生命平台支撑体系的概念
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人的个体和人类社会所有活动的基础,是人和社会赖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生命平台支撑体系包括3大系统:组织成员系统,物质技术系统,人文社会系统。3个完善的支撑系统保证了生命平台的稳定,任何一个支撑系统的缺失都会破坏生命平台的平衡。
组织成员系统是个人安全防护的主体,由电力企业中参与生产和管理的每一个员工所组成。员工的文化水平、思想水平、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个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
物质技术系统是保障生产安全性的工具,是个人安全防护的硬件,由个人防护器具与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所组成。它们的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直接关系到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的效果和后果。
人文社会系统是企业安全生产和发展的大环境,是个人安全防护的重要软件。当前随着国家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对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视及严格要求,使得电力生产营运中的个人安全防护规章制度日趋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可使个人防护措施具体落到实处。
所有的企业乃至整个社会都是建设在这个生命平台支撑体系上。只有生命平台稳固,企业才能发展,人和社会的发展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我们强调生命平台支撑体系概念,就是要强调电力企业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要在活动中把确保生命安全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强调企业管理者应当认识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要求电力企业的管理者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健康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保证,把支撑体系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3.2 一起事故教训
1997年×月,×单位召开技术研讨会。在会议所在地有一个暂停建的洞内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提出进入洞内工程进行踏勘。第一天,数人进入洞内不久,即感到头晕、恶心,于是退出。第二天,派人到地方矿山救护队联系,矿山救护队提出这种情况要进洞,可以派救护队专职人员护送并提供AHG-2型呼吸型防毒器具。×单位联系人员嫌护送费用5 000元过高,为给单位省钱,自行到商店买了600元一套的医用氧气瓶3套用作进洞的个人防护用品。第三天,×单位一行数人又来到洞口,由4名技术人员携带3套医用氧气瓶进入洞内。其他人在洞口等候多时,不见进洞人员出洞,感到情况不妙,急忙电话地方矿山救护队求援。专职救护人员赶到事故现场佩戴呼吸型防毒器具进洞救人,结果发现4人全死在距离洞口数百米处。事后鉴定死因,结论为:死于缺氧、二氧化碳窒息。
这是一起原因低级、简单的死亡事故。仅从个人防护用品角度总结其教训有3点:
(1) 不知道缺氧危险作业个人安全防护国家标准
1988年发布的国家标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规定,“当从事缺氧危险的所有作业时,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准确测定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而事后了解,相关人员均不知有《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国家标准。
(2) 不知道什么是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医用氧气瓶是在正常氧浓度空气环境中,对有某些器官疾患的病人适用,在这种环境下一个氧气瓶中的氧气可以保证连续使用7~8 h。但是,在缺氧的洞内环境中,人要进行活动必须开大氧气瓶的氧流量,如果一个氧气瓶的流量开至最大,则瓶中的氧气只够使用20~30 min。医用氧气瓶不是缺氧作业环境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于缺氧的洞内环境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隔离式氧气呼吸器,它属于特殊个人防护用品一类。这个事故悲剧发生在当事人不知道什么是个人防护用品、错买了个人防护用品。
(3) 没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矿山救护队提出应当佩戴AHG-2型呼吸型防毒器具的情况下,×单位联系人员(4名事故死亡者之一)为了省钱,仍然自作主张购买了医用氧气瓶,心中完全缺乏“以人为本”、“生命为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自我保护意识。
这起事故应当给我们电力企业敲响警钟,它告诫我们加强个人防护不只是一个单纯购买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问题!既需要安全可靠、舒适方便、不影响工效、经济耐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又需要培训出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能力的员工,还需要建立健全培训和督促员工坚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考核制度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只有当物质技术系统、组织成员系统、人文社会系统3个支持系统均衡发展时,个人防护生命平台支撑体系才能稳固,才能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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