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五五电子网电子知识电工技术电工操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正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点击数:7512 次   录入时间:03-04 12:01:16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操作规程
5.3.3 攀登杆塔脚钉时,应检查脚钉是否牢固。
5.3.4 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伤害。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在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
5.3.5 检修杆塔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倾斜杆塔时,应先打好拉线。
5.3.6 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5.3.7 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腐朽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5.3.8 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5.4 放线、撤线和紧线
5.4.1 放、换导线等重大施工项目(具体项目由供电局决定)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放线、撤线和紧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检查紧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
5.4.2 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
5.4.3 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紧线时,应检查接线管或接线头以及过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有无卡住现象。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5.4.4 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绳加固。
5.4.5 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5.5 爆破
5.5.1 炸药和雷管应分别运输、携带和存放,严禁和易燃物放在一起,并应有专人保管。运输中雷管应有防震措施。携带雷管时,必须将引线短路。电雷管与电池不得由同一人携带。雷雨天不应携带电雷管,并应停止爆破作业。在强电场附近不得使用电雷管。
    如在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不超过10kg)和雷管(不超过20个)。携带雷管人员应坐在驾驶室内,车上炸药应有专人管理。
5.5.2 爆破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爆破工作应有专人指挥。
5.5.3 运送和装填炸药时,不得使炸药受到强烈冲击挤压,严禁使用金属物体往炮眼内推送炸药,应使用木棒轻轻捣实。
5.5.4 电雷管的接线和点火起爆必须由同一人进行。火雷管的导火索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离开危险区范围。点火者于点燃导火索后应立即离开危险区。
5.5.5 爆破基坑应根据土壤性质、药量、爆破方法等规定危险区。一般钻孔闷炮危险区半径应为50m;土坑开花炮危险区半径应为100m;石坑危险区半径应为200m;裸露药包爆破的危险区半径不小于300m。
    如用深孔爆破加大药力时,应按具体情况扩大危险范围。
5.5.6 爆破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应戴安全帽。准备起爆时,除点导火索的人以外,都必须离开危险区进行隐蔽。
    起爆前要再次检查危险区内是否有人停留,并设人警戒。放炮过程中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内。
5.5.7 如需在坑内点火放炮时,应事先考虑好点火人能迅速、安全地离开坑内的措施。
5.5.8 雷管和导火索连接时,应使用专用钳子夹雷管口,严禁碰雷汞部分,严禁用牙咬雷管。
5.5.9 如遇有哑炮时,应等20min后再去处理。不得从炮眼中抽取雷管和炸药。重新打眼时,深眼要离原眼0.6m;浅眼要离原眼0.3~0.4m,并与原眼方向平行。
5.5.10 爆破时应考虑对周围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等设施的影响,如有砸碰可能时,应采取特殊措施。
5.6 起重运输一般规定
5.6.1 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领导,并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做好安全措施。
    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作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
5.6.2 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手摇绞车等,必须安置平稳牢固,并应设有制动和逆制装置。
5.6.3 当重物吊离地面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检查各受力部位,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式起吊。
5.6.4 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
5.6.5 起吊物体必须绑牢,物体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子接触处应加以包垫。
5.6.6 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勾环扣紧,防止绳索自动跑出。
5.6.7 起重时,在起重机械的滚筒上至少应绕有五圈钢丝绳,拖尾钢丝绳应随时拉紧,并应由有经验的人负责。
5.6.8 起重机具均应有铭牌标明允许工作荷重,不得超铭牌使用。无铭牌或自造的起重机具,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6.9 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
    b.用于人力起重为4.5;
    c.用于机动起重为5~6;
    d.用于绑扎起重物为10;
    e.用于供人升降用为14。
5.6.10 起重机具应妥善保管,列册登记,定期检查试验,具体规定见附录E。
5.6.11 钢丝绳应定期浸油,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a.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中有表1内的断丝根数者;
    b.钢丝绳断股者;
    c.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来钢丝直径的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
表1 钢丝绳断丝根数
最初的安全系数 钢丝绳结构
 6×19=114+1 6×37=222+1 6×61=366+1 18×19=342+1
 逆捻 顺捻 逆捻 顺捻 逆捻 顺捻 逆捻 顺捻
小于6 12 6 22 11 36 18 36 18
6~7 14 7 26 13 38 19 38 19
大于7 16 8 30 15 40 20 40 20
 
    d.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
    e.钢丝绳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
5.6.12 使用车辆、船舶运输,不得超载。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移动伤人。
5.6.13 装卸电杆应防止散堆伤人。当分散卸车时,每卸完一处,必须将车上其余的电杆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送。
5.6.14 多人抬杆,必须同肩,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互相呼应。
5.6.15 凡用绳子牵引杆子上山,必须将杆子绑牢,钢丝绳不得触磨地面,爬山路线两侧5m以内,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6 配电变压器台上的工作
6.1 配电变压器台(架、室)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同一天内几处配电变压器台(架、室)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上有电,并加强监护。
6.2 在配电变压器台(架、室)上进行工作,不论线路已否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刀闸[不包括低压熔断器(保险)],后拉开高压隔离开关(刀闸)或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在停电的高压引线上接地。上述操作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进行时,可不用操作票。
6.3 在吊起或放落变压器前,必须检查配电变压器台的结构是否牢固。
    吊起或放落变压器时,应遵守邻近带电部分有关规定。
6.4 配电变压器停电做试验时,台架上严禁有人,地面有电部分应设围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有专人监护。
6.5 进行电容器停电工作时,应先断开电源,将电容器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6.6 线路柱上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在连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停电,并验电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7 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

7.1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7.1.1 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不包括绝缘架空地线),查看金具、瓷瓶工作时,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
    进行上述工作必须使用绝缘无极绳索、绝缘安全带,风力应不大于5级,并应有专人监护。
    如不能保持表2要求的距离时,应按照带电作业工作进行。
表2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安  全  距  离 (m) 电  压  等  级 (kV) 安  全  距  离 (m)
10及以下 0.70 154 2.00
20~35 1.00 220 3.00
44 1.20 330 4.00
60~110 1.50 500 5.00
 
7.1.2 在10kV及以下的带电杆塔上进行工作,工作人员距最下层高压带电导线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m。
7.2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
7.2.1 停电检修的线路如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相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见表3),则另一回线路也应停电并予接地。接地线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安装一处。
    另一回线路的停电和接地,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按照第2、3章的规定同样办理。若另一回电力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则工作负责人应向该单位要求停电和接地,并在确实看到该线路已经接地后,才可开始工作。
    工作中应采取防止损伤另一回线的措施。
    如邻近或交叉的线路不能停电时,必须遵守第7.2.2~7.2.5条的规定。
7.2.2 在带电的电力线路邻近进行工作时,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至危险距离以内时,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a.采取一切措施,预防与带电导线接触或接近至危险距离以内。牵引绳索和拉绳等至带电导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b.作业的导、地线必须在工作地点接地。绞车等牵引工具必须接地。
表3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本文关键字:暂无联系方式电工操作规程电工技术 - 电工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