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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和热处理

焊接和热处理

点击数:7667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9:5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常识知识
    焊接和热处理      第六十一条  所有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及受压元件与非受压元件之间的焊接,必须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施焊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焊接工艺的管理。    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工艺评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指导书应当经施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存入技术档案。焊接工艺评定技术档案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应保存至该焊接工艺评定失效为止。    第六十二条  从事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后,方可在有效期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焊工应当按照焊接工艺文件的要求施焊。    第六十三条  用于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接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焊接材料应当有质量证明文件和标记,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和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施焊单位应当建立焊接材料的保管、烘干、清洗、发放和回收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焊接设备的电流表、电压表等仪表、仪器以及规范参数调节装置应当定期检定和校验,否则不得用于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    第六十五条  对施工现场的焊接环境应当进行严格控制。焊接的环境温度应当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操作不受影响。焊件表面潮湿,或者在下雨、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得进行焊接。    第六十六条  管道焊接接头的位置,坡口的加工、检验及清理,焊件组对,焊前预热等,应当符合《工业管道规范》的规定。管道焊接接头的设置应当便于焊接和热处理,并尽量避开应力集中区。焊口组对时,除设计文件规定的管道预拉伸或者预压缩焊口外,不得强行组对。    第六十七条  GC1级管道的单面对接焊接接头,应当采用氩弧焊进行根部焊道焊接。设计温度小于或者等于-20℃的管道、淬硬倾向较大的合金钢管道、不锈钢及有色金属管道的表面不得有电弧擦伤。    第六十八条  钛材焊接前和焊接过程中应当防止坡口污染。焊缝每焊完一道均应当进行表面颜色检查,表面颜色不合格者应当立即除去,重新焊接。表面颜色检查可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六十九条  焊接接头焊完后,应当在焊接接头附近做焊工标记。对无法直接在管道受压元件上作焊工标记的,可以采取在管道轴测图上标注焊工代号的方法代替。    第七十条  不合格焊接接头的返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返修前应当进行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提出相应的返修措施;    (二)补焊应当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并且由合格焊工施焊;    (三)同一部位(指焊补的填充金属重叠的部位)的返修次数超过两次时,应当考虑对焊接工艺的调整,重新制定返修措施,经施焊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返修;    (四)返修后应当按照原规定的检验方法重新检验,并连同返修及检验记录(明确返修次数、部位、返修后的无损检测结果)一并记入技术文件和资料中提交给用户;    (五)要求焊后热处理的管道,应当在热处理前进行焊接返修,如果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返修后应当再做热处理。    第七十一条  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工业管道规范》的要求,对管道受压元件在弯曲和成形后以及焊接接头在焊后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单位在热处理前应当编制热处理工艺文件。热处理装置应当配有自动记录曲线的测温仪表,并经计量检定合格。    第七十二条  对于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的焊接接头、热弯和热成形的管道受压元件,热处理后应当检测硬度值。硬度检验的数量、部位及结果应当符合设计文件或者《工业管道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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