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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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制定BSL-2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的标准操作程序,保护实验室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BSL-2 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3 职责
3.1 实验准备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程序,并对所从事的工作负有生物安全责任。
3.2 实验室主任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4 过程要求
4.1 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口罩和帽子等。
4.2 实验人员用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收集实验室废弃物。在包装上贴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填写废弃物名称、数量、产生日期、处理人名字、废弃物来源、是否回收、处理注意事项等后存放规定位置。实验准备人员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4.3 废弃物分类处理
4.3.1 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培养基、标本和菌(毒)种保存液、血液、血清、临床标本等感染性废弃物首选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用过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过的试管、吸管、移液器吸头,用过的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实验器械等感染性废弃物可选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消毒液浸泡24h。
4.3.2 损失性废弃物处理
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试验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实验利(锐)器等损伤性废弃物需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盒里,容器装满3/4后封盖,进行压蒸汽灭菌处理,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和标签。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ZHCADC-PGC10-2010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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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版 第 0 次 修订
2010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4.3.3 药物性废弃物处理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诊断试剂、疫苗和血液制品等,若量大,必须对外包装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于-20℃冰柜贮存,统一送往无害化处理场处理。量少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4.3.4 病理性废弃物处理
动物组织及动物尸体使用两层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包装好,必须对外包装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按要求贴上警示标志及中文标签,于-20℃冰柜贮存,统一送往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做好废弃物移交记录。
4.3.5 化学品废弃按组分收集后,倒入专用化学废弃物收集桶内,由中心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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