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维修)工操作规程
点击数:7978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1:3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操作规程
地面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认真执行本规程规定。
第2条:检修人员应掌握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一般操作要求。
第3条:检修组应建立检修台帐及传感器故障登记表。
二、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4条: 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第5条: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三、地面检修步骤
第6条: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第7条:按国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第8条: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第9条: 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第10条: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符存绝缘标准。
第11条: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第12条: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通电后,设备各电路板的输出电压是否正常。
2、设备带电负荷能力能达到说明书的要求。
3、设备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4、设备监测的误差是否在要求的范围内。
第11条: 瓦斯校准气样采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厂家生产的标准气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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