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没有《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爆破作业,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2、加工起爆药包只准在爆破现场的安全地点或专用加工房进行,一次加工量不得超过该次爆破用量。只准把雷管轻轻插入中心孔。
3、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4、注意检查好工作面的松石情况,并检查设备、电线,风、水管等是否撤到安全地带。
5、爆破前做好爆破作业点上下左右的联系。进行贯通爆破作业时必须在爆破点和爆破点另一侧同时做好警戒信号。
6、导爆管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1)领取导爆管时要细心,不能使导爆管打结、拉长、压扁。
(2)运输时注意不要弯曲、压扁导爆管、严禁炸药、雷管混装在一起、要分开装运。
(3)装药时,应将雷管完全插入药卷,导爆管一端在药卷边缘上,以免冲实炸药时竹竿挤压、冲折导爆管。
(4)装药时不能对折,因为对折可使爆速降低,冲药时压坏导爆管产生拒爆。
(5)装药卷时,竹竿应对着药卷中心,沿着导爆管另外一侧轻轻推进去,用力要均匀,不可左右大幅度摆动,以免挤破导爆管。
(6)当发现孔内有沙粒时,要先清理干净再装药。
(7)合拢导爆管时不要使导爆管拉长,为方便捆绑导爆管,可先将导爆管一端用胶布固定,再将导爆管雷管插到中间,导爆管要顺直、均匀地分布在雷管周围,然后用电工胶布捆好。
(8)捆绑起爆雷管时一定要用电工胶布,雷管应该在离最短的导爆管10公分以上处捆绑。
(9)当炮数超过20炮时,要装一小指炸药在起爆雷管上,提高起爆能量。
(10)为了提高爆破效果,除掏槽炮外,每孔起爆前应该形成足够的自由面,降低最少抵抗线,选择雷管段别时最好是隔段相用。
(11)导爆管剪开后要及时封口,避免管内部受潮或进入异物。
7、爆破时林从内向外接线,确认井内无人员后方可充电起爆。确认炮响完并通风30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8、爆破员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应离开现场,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一般处理方法是:(1)装起爆药包再炸;(2)打平行眼再炸(距盲孔不小于0.3米);(3)用高压水冲洗清理盲炮眼的残药,并轻轻取出未爆的雷管。
9、爆破后爆破器材和剩余爆破物品,应立即送回仓库保管,严禁私自留存。
10、二次爆破工不准爬入溜井口、漏斗里或采空区内装药炸大块矿块;禁止在工作面边装矿边装药爆破。
11、爆破后要加强通风和洒水作业。
12、非爆破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残炮。
13、严禁酒后进行爆破作业。
14、不准使用变质的爆破器材进行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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