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7.1运行使用操作规程
7.1.1例保:驾驶员应对LNG车辆作好出车前、行驶中、收班后的例保工作。
例保的作业范围,在执行以前车辆规定的例保工作外,增加汽车天然气系统部分的例保。
驾驶员具体应作的工作如下:
(1)、用眼看、耳听、鼻子闻、手摸、和用肥皂水、检漏液、检漏仪等检查漏气。若发现漏气或其他故障一定要排除后才能上路行驶。
(2)、严禁用火检查漏气。
(3)、行驶中注意观察仪表,发现问题立即停车,确认系统无故障后,方可行驶。
(4)、收车后例保与前三项相同外,且应关断电源,关闭主气阀。
7.1.2充气
(1)、进站前,车上乘客及其他人员应下车,车辆应按规定时速进入气站。汽车进入LNG加气站,应严格遵守LNG加气站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挂上排档,拉好手刹,发动机熄火,关闭车上所有电器装置(包括收录机、喊话装置、电风扇、空调等)后,断开电源总开关,并关闭总气阀。
(2)、充气时应仔细检查供气系统装置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充气时必须由驾驶员打开车辆加气后盖门和开启阀上防尘塞,打开总气阀进行充气。
(4)、当充气到额定压力时(不能高于20MPa)关闭充气阀,严禁超压充气。等排出充气软管内的天然气后,方能取出充气插头,插入防尘塞。
(5)、驾驶人员在车辆充完气后,关闭充气阀防尘塞,并应了解充气气量,完备签字手续,检查有无漏气现象,接气站工作人员车辆可以启动的通知后,才能启动车辆离站。
(6)、充气站严禁烟火。
(7)、充气打开瓶口阀时,人不得正对瓶口阀。
(8)、截止阀等应缓慢开启,注意安全,防止高压突然泄露,防止压力突然增大损坏机件、压力表、接头和其他零件。
7.1.3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发动机启动,转换安全规程:
LNG车辆在启动与运行中,严禁两种燃料同时启用,即用汽油时禁用天然气,用天然气时禁用汽油。在行驶过程中,若车辆处于熄火运行状况,且驾驶员又未关闭总气阀,则天然气管道中的余气会弥漫在驾驶室或车厢内(运行中也有可能供气系统管道接头有微量气体逸出),若驾驶室或车厢内天然气浓度超过标准,一遇火源会发生意外事故。因此,天然气车内严禁吸烟,驾驶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不应熄火滑行。
①、用汽油启动:关闭主气阀,把油气转换开关拨到汽油档,打开汽油电磁阀,检查无漏油现象,供油系统工作正常后,方可启动。
②、用天然气启动:
a、关闭供油系统(汽油电磁阀),把油气转换开关拨到天然气档,化油器中必须无油时,才能用天然气直接启动。
b、启动前缓慢开启天然气各气阀,检查各处有无漏气现象,观察天然气低压表是否正常,确定系统正常后,方可启动。
c、当化油器中有油时,必须待化油器中的汽油用完后,方能用天然气启动。
d、发动机冷启动后,应怠速运转升温,以防冰堵,待发动机水温升高到60 OC以上时,方可起步,在运行中必须保持冷却水量充足,水温应保持在80—85OC。
(2)、燃料转换:汽车燃料转换必须在停驶中进行。
①、天然气转换成汽油:关闭主气阀,把油气转换开关拨到汽油档,打开汽油电磁阀,即可转换。
②、汽油转换成天然气:把油气转换开关拨到天然气档,关汽油电磁阀,当化油器中浮子室油用完,发动机即将熄火,打开主气阀,即可完成转换。
(3)、运行中的漏气处理
①、若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车,断开电源总开关,关闭所有气阀,排除故障。
②、若天然气泄漏且无法断气源时,应疏散人员,立即围隔现场,严防烟火,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待天然气散尽后,再作处理。
(4)、意外事故处理:
①、交通事故处理:应断开总电源,关闭所有气阀等。
②、火险事故处理:应断开总电源,关闭所有气阀,疏散人员,隔离现场,灭火,并立即打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警。
(5)、汽车停驶规定:
当停车超过10分钟或驾驶员离开驾驶岗位时,应关断电源总开关和关闭主气阀。平时应经常检查各处有无漏气现象。车辆应停放在阴凉处,防止暴晒气瓶。长期停放,应将燃油、天然气放尽。
7.2其他规定
(1)、凡高压系统发生故障,驾驶员不得自行拆卸、改动、修理、调整减压器等。
(2)、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回厂报修,不得私自在外单位修理。
(3)、汽车行驶中,应避免路面障碍物对钢瓶的碰撞,防止钢瓶、钢瓶托架及高压管线受到损伤。
(4)、严禁利用钢瓶、钢瓶托架作拖挂装置或其他受力装置使用。
(5)、在启闭气阀时,应保证全开或全闭。
(6)、带天然气的车辆应远离火源10米以上,车内严禁吸烟。
(7)、LNG车辆的行驶,必须严格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各项相关技术要求。
(8)、各中心站队和驾驶员对LNG车辆车身覆盖广告宣传时,不得覆盖前后保险杠处的LNG标识。如被覆盖的,要求广告公司恢复标注,以确保车辆LNG标识醒目,确保LNG车辆防撞安全(车辆前后保险杠标识LNG位置为前左后右)。(9)严格运行纪律和安全纪律,未经公司许可,车辆一律不得越线行驶。
(10)、车辆驾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各项规定,服从公安交警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指挥,切实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
(11)、油气两用车的夜间停放,必须按照物管公司规定的场地,不得任意改变车辆的停放地,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的,须经物管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商定同意后方可变更。
(12)、本LNG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按照《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汽车燃料城市客车使用安全操作规程》而制定,本标准规定了LNG车辆系统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未涉及部分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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