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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工程机安全技术规定

多功能工程机安全技术规定

点击数:7861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3:57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操作规程
 多功能工程机安全技术规定 14.5.1  启动前应检查转向机构、制动器、轮胎气压和各主要连接件是否正常。变速杆须置于“空档”位置,各操纵杆置于“停车”位置,铲斗架纵杆置于“浮动”位置,然后启动发动机。 14.5.2  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4.5.3  在松软、打滑的地面上行驶作业时,可使用差速锁(在轮子不转时接通),使四轮一起驱动。使用差速锁时,应低速行驶,严禁猛冲与转弯,切不可在坚硬粗糙的地面上锁住差速器。 14.5.4  涉水时,应查明水情及河床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通行。 14.5.5  涉水后,要停机检查,如制动失灵,则要进行边续制动,待制动器恢复正常后再行驶。 14.5.6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交通规则。同时铲斗应倒空并使之处于行驶位置;将举升和倾翻油缸操纵杆锁牢以防意外。 14.5.7  用于装载等作业(包括叉车作业、翻斗作业、推土作业、反铲挖掘作业)时,应按照有关机械的安全作业规定执行。 14.5.8  作业后,机器应停放在平坦、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铲斗或其它工作装置落到地面,并拉紧驻车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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