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技术操作指导规程
一、电梯行驶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开启轿厢内照明灯。
3、每日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行驶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拔启,当层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5、平层准确度无显著变化(在规定范围内)。
6、督促清洁工经常清洁轿厢内、轿门地槽及乘客可见部分。
7、电梯必须经过每年年检后方可使用。
二、电梯行驶中应注意事项
1、轿厢的载重量不应超过额定载重量。
2、客梯不许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3、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装运。
4、严禁在层门开启情况下,掀按检修按钮来开动电梯作一般行驶,不允许掀按检修、急停按钮来消除正常行驶中的选层信号。
5、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6、电梯行驶中,应劝阻乘客勿靠在轿厢门上。
7、轿厢顶上端,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设置他物。
三、当电梯使用中发生如下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停用检修:
1、层、轿门完全关闭后,电梯未能正常行驶时;
2、运行速度显著变化时;
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录失控时;
6、发觉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量下,如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8、安全钳误动时;
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位有麻电现象时;
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生焦热的臭味时。
四、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电梯工(值班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纵盘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闭。
五、电梯长期停用,应将电梯机房总电源关掉。
六、乘客如遇到故障,请拨打电话59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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