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桩垂直静载试验作业指导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混凝土预制桩和以各种形式成孔的混凝土灌注桩的单桩垂直静载试验。
第1.0.2条 单桩静载试验方案的制定,要考虑桩的类型、试验方法、反力形式等多方面因素,做到先进、经济、合理,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1.0.3条 单桩垂直静载试验加载方法主要有:
1.慢速维持荷载法;
2.多循环加、卸载法;
3.快速维持荷载法。
第1.0.4条 根据现行规范《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TB10218-2008)、《铁路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TB10106-2010)规定,混凝土桩基一般应进行桩的垂直静载试验,以确定其垂直承载力,对某些情况还必须进行桩的水平及上拔静载试验。
第二章 试验准备
第2.0.1条 试验加载装置的选择:
试桩所承受的荷载一般由油压千斤顶加载系统施加。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试桩的预估极限加载量大小来决定,一般可采用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堆重平台反力装置及锚桩加堆重反力装置三种形式。(见图1)
1、锚桩横梁反力装置:锚桩数、锚桩尺寸、锚筋以及横梁的承载力设计均应满足1.2~1.4倍的试桩预估极限加载量。锚桩的抗拔承载力由有关规范计算确定,锚桩数量可为2根、4根、6根。当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应不少于4根,并应在试验过程中对锚桩上拔量进行监测。锚桩与反力横梁间用锚拉钢筋联结,钢筋焊接搭接长度;单面施焊时不小于10d,采用双面施焊时不小于5d(d为钢筋直径)。
2、堆重平台反力装置:配置荷载量不得少于试桩预估极限加载量的1.2~1.5倍,配置荷载应在试验开始前一次加上,并均匀放置于平台上。也可将上述两种反力装置联合使用,形成锚桩堆重平台联合反力装置 。
图1-1 单竖向静载试验装置图
图1-2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装置图
第2.0.2条 试桩制作要求:
1、试桩顶部一般应予以加强:可在桩顶配置6加密钢筋网2~3层,桩身钢筋应伸入桩头,或以薄钢板圆筒做成加强箍与桩顶混凝土浇注成一体,用高标号砂浆将桩顶抹平。
2、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为缩短试桩养护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可适当提高,或掺入早强剂。
第2.0.3条 试桩用千斤顶
1、千斤顶应平放于试桩中心,当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千斤顶施加荷载时,宜选择相同型号、相同类型的千斤顶,将千斤顶并联同步工作并使千斤顶的合力通过试桩中心线。
2、千斤顶的检查:千斤顶加载系统主要包括千斤顶、高压油泵及油路三个部分,试桩前宜对加载系统进行检查。检查目的在于检查
千斤顶、油泵工作是否正常,油路有无漏油。
第2.0.4条 荷载与沉降的量测仪表
1、施加于桩顶的荷载宜用放置于千斤顶上的压力环,或应变式压力传感直接测定。也可采用安装在千斤顶油压系统上的压力表测定油压并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值的方法。
2、试桩沉降一般采用百分表测量。试验时应在桩的2个正交直径方向对称安置4个百分表,小直径桩也可安置2个或3个百分表,固定和支承百分表的夹具和基准梁在构造上应确保不受气温的影响而变形,同时应避免振动、雨水、阳光照射等。
第2.0.5条 温度对沉降测量的影响,主要由于温度变化会使基
准粱产生变形,为消除这种影响可采用下列几种方法:
1、基准梁宜采用刚度较大的型钢制做,且必须简支在基准桩上;
2、用一百分表支在基准梁跨中附近某一相对不动体上,对基准梁的变形进行监测,以便对桩顶沉降测量值进行修正;
3、利用围护物将试桩场地围护起来,防止基准梁受阳光直射及减小温差。
第2.0.6条 试桩、锚桩(堆重平台支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要求见下表:
反力系统
试桩与锚桩(或堆重平台支墩边缘)
试桩与基准桩
基准桩与锚桩(堆重平台支墩边缘)
锚桩横梁
反力装置
≥4d且≮2.0m
≥4d且≮2.0m
≥4d且≮2.0m
准重平台
反力装置
≮2.0m
≮2.0m
≮2.0m
注:d–试桩或锚桩设计直径,取其较大者(如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时,试桩与锚桩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2位扩大端直径)。
第三章 试 验
第3.0.1条 从试桩入土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预制桩,
砂性土中为14天,对粉土或粘性土,应视土的强度恢复而定,一般不少于28天,对于淤泥或淤泥质土不得少于28天;对灌注桩,其桩身砼强度应达到设计等级。
第3.0.2条 试验加载方式
1、慢速维持荷载法:逐渐加载,每级荷载下的桩顶沉降达到相对稳定后再加下一级荷载,直到满足试验加载终止条件,然后逐级卸载至零。
2、多循环加、卸载法:每级荷载下的桩顶沉降达到相对稳定后,再卸荷至零。然后进行下一循环,直至满足试验加载终止条件。
3、快速维持荷载法:每级荷载维持一小时后,再施加下一荷载,直到满足试验加载终止条件,然后分级卸载至零。
第3.0.3条 要用慢速维持荷载法进行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加载、卸载和沉降观测。
1、加载分级:每级加载量为试桩预计最大试验荷载的1/10~1/12,逐渐加载,第一级则可取两倍加载量进行加载。
2、测读桩顶沉降量的间隔时间:每级加载后,隔5min,10min,15min测读一次,以后每隔15min测读一次,累计一小时后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
3、沉降相对稳定标准:在每级荷载作用下,桩顶的沉降量
在每小时内不大于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
4、终止加载条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的沉降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 倍,且经24小时尚未达到相对稳定。
(3)达到设计要求最大加载量且沉降达到稳定,或已达桩
身材料的极限强度,以及试桩桩顶出现明显的破损现象。
(4)试桩桩顶总沉降量超过10cm时,若桩长大于40m,则控制的总沉降量可按桩长每增加10m相应增加1cm。
(5)已达到锚桩最大抗拔力或压重平台的最大重量时。
5、卸载时桩顶沉降观测规定:①慢速法—每级卸载值为每级加载值的2倍,每卸一级荷载后隔15分钟测读一次,读两次后,隔半小时再读一次,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隔3~4小时再读一次;②快速法—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5分钟,观测时间为5,15分钟;卸载至零后测读两小时,测读时间为5,15,30,60,90,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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