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J-I型建筑材料燃烧性能试验机操作安全指导书
点击数:7431 次 录入时间:03-04 11:38:04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操作规程
RSJ-I型建筑材料燃烧性能试验机操作安全指导书
一 开始试验之前,必须按照GB8626-19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标准,制备5个试件,并调节状态。
二 打开燃烧实验箱门,将装好试件的试件夹垂直固定在燃烧实验箱中。
(1).对边缘点火、厚度不大于3mm的试件,火焰尖头位于试件底面中心位置。厚度大于3mm的试件火焰尖头应在试件底边中心并距燃烧器近边大约1.5mm的底面位置。燃烧器前沿与试件受火点的轴向距离应为16mm。
(2).对表面点火、火焰尖头位于试件底刻度线的中点处,燃烧器前沿与试件表面之距离应为5mm。将二层在干燥器中经过48h干燥处理的滤纸,放在用细金属丝编织的,底面积为100mmX60mm的网篮中,并置于试件下方。
三 打开“电源开关”,给设备上电,“电源指示灯”亮;
四 按一下“点火按钮”,观察电子点火器是否发出“啪…啪…”的声音,并产生连续的点火弧光;
五 连续按“点火按钮”的同时,缓慢开启丙烷气罐阀门,设备将延时10秒种左右,自动开启气路电磁阀,开始着火;如果感觉有气体流出,而没有着火,应迅速关闭丙烷气罐阀门,停止按“点火按钮”。将试验箱通风5分钟后,再继续点火操作。
六 产生火焰后,将火焰长度以调节为20±2mm的燃烧器倾斜45°,关闭燃烧实验箱。
七 火焰调整完成后,按“计时”按钮,开始记录供气燃烧时间,计时15S时间到,自动停止供气燃烧。
八 再按“计时”按钮,同时观察并记录从点火开始至火焰到达刻度线或试件表面燃烧焰熄灭的时间。
九 一组试件实验完成后,继续放第二组、第三组,一直到第五组试件,按照以上步骤,分别实验并记录5组实验时间。
十 全部实验完成后,关闭 “电源开关”,关闭气罐阀门。打开燃烧实验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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