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电机操作、维护、安全规程
点击数:7618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8:3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操作规程
交流电机操作、维护、安全规程
第26条 电压三相电压,电流不平衡度允许值如下
三相电压相互间差值不得超过5%。
三相电流相互间差值不得超过10%,但此时任何一相得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第27条 长期运行的交流电机连续起动次数,可按电机制造厂规定,如无制造厂规定时,一般可按下列规定。
1、冷态时,电动机允许连续起动2-3次。
2、热态时,电动机只允许起动1次。
第28条 MCC仪表上的指示,掌握电机负荷情况,对无仪表指示的中小型电机,应用钳形表进行定期测定负荷,并做好记录。
第29条 保护装置的整定值不得随意变动。
第30条 检查电机的通风冷却设备,注意进风与出风的温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
第31条 检查滑环接触必须良好,不应有不允许的火花产生。
碳刷与滑环接触必须良好,不应有不允许的火花产生。
刷架固定应牢固。
滑环表面应清洁、光滑。
第32条 电机运行中应倾听其转动的声音是否均匀,有无杂声,有无定子磨擦的振动现象。
第33条 检查电机内部有无弧光、烟雾、瓦斯味等。
第34条 检查电机不带电及不转动部分螺丝的坚固情况。
第35条 事故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并经调度室同意后才准开车,并应详细记录事故和处理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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