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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机操作、维护、安全规程

交流电机操作、维护、安全规程

点击数:7618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8:30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操作规程
 交流电机操作、维护、安全规程    第26条 电压三相电压,电流不平衡度允许值如下 三相电压相互间差值不得超过5%。 三相电流相互间差值不得超过10%,但此时任何一相得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第27条 长期运行的交流电机连续起动次数,可按电机制造厂规定,如无制造厂规定时,一般可按下列规定。 1、冷态时,电动机允许连续起动2-3次。 2、热态时,电动机只允许起动1次。 第28条  MCC仪表上的指示,掌握电机负荷情况,对无仪表指示的中小型电机,应用钳形表进行定期测定负荷,并做好记录。 第29条 保护装置的整定值不得随意变动。 第30条 检查电机的通风冷却设备,注意进风与出风的温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 第31条 检查滑环接触必须良好,不应有不允许的火花产生。 碳刷与滑环接触必须良好,不应有不允许的火花产生。 刷架固定应牢固。 滑环表面应清洁、光滑。 第32条 电机运行中应倾听其转动的声音是否均匀,有无杂声,有无定子磨擦的振动现象。 第33条 检查电机内部有无弧光、烟雾、瓦斯味等。 第34条 检查电机不带电及不转动部分螺丝的坚固情况。 第35条 事故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并经调度室同意后才准开车,并应详细记录事故和处理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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