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支柱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所有修理人员必须听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和质量检验员的检查,不得无理取闹或各行其事。
二、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并详细检查所有的工具及设备、即工具是否牢固,大锤有无飞边,量具是否准确,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确认无误时方准进行作业。
三、打大锤时应注意方向和周围情况,严防伤人、伤已、试压的支柱打水平楔时,严禁抡打,要求打准、打正。
四、大锤、手锤、扁锤等工具的飞边、毛刺应及时条磨掉防止伤人。
五、机器设备除指定的人员操作外,其它人严禁动用。
六、厂房内的配件、支柱、公用工具等要放整齐、牢固,严禁堵塞通道,做到文明生产。
间应达到11 小时,而电池电压不低于3.5V。
9、为了避免在初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过高,也可采用充电电流0.7A 进行充电,在充电至55 小时后,补充一次蒸馏水,然后继续充电满90 小时。其它操作同上面的5、6、7、8、条。
三、日常充电安全操作
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为5±0.1V,在充电架上进行。
1、将矿灯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把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在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 度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 小时,充电完毕时充电电流应低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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