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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66kV干式电抗器运行规范

10kV~66kV干式电抗器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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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设备评估
(一) 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是指对干式电抗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试验、检修、技术和监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的设备质量状态水平。
(二)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按照干式

电抗器设备的总体情况、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等来定期进行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
(三) 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干式电抗器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在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中对发现带有全局性和基层单位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研究并向上一级单位的生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章  备品备件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为了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缩短停运时间,提高设备可用率,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各级单位需做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的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储备、分散保管”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备品备件应按需配置,合理定额。及时补齐。
第三十九条 干式电抗器备品备件主要包括以下整件或部件:撑条、接线板、螺栓、瓷柱和生产厂家提供的必需的备件。
第十一章  更新改造
第四十条 当干式电抗器存在以下情况应进行更新改造:
(一) 电气试验不合格,存在严重缺陷的设备。
(二) 防污等级不能满足运行环境的设备。
(三) 绝缘严重老化,故障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时。
(四) 超过运行寿命(30年经上),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继续运行不再合理时。
 
低压干式电抗器运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本章主要说明制订该《规范》的目的、依据、规范的内容和适用的主要范围。
第二章  应用标准
本章列出该《规范》所引用的一些主要国内电力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验收内容
要求运行有关生产技术人员从设备到货开箱、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到试运行全过程参与,分部验收,避免投运前验收存在问题难以解决,返工难度加大。比较详尽说明验收检查内容,按照技术要求安装建设。
第九条(三)干式电抗器的开环式接地网与干式电抗器的垂直水平距离应大于干式电抗器的2倍直径,或满足规程所要求的防电磁感应的空间距离的要求。依据来源于2004年青岛《预防干式电抗器事故措施》。
第四章 运行维护管理
分有人和无人值班变电站两种模式操作,有人值班操作注意事项重点在现场检查,无人值班操作注意事项重点通过远动数据和工业电视监视。
第五章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
根据国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要求对干式电抗器的正常巡视和特殊巡视和维护做了要求。
第六章  缺陷管理
本章列举常见的缺陷、异常或影响设备运行的因素给出简单处理方法,主要供运行人员参考。
第二十三条  运行人员对设备缺陷、异常的专题分析是针对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及时找出缺陷异常的原因和规律,采取措施以避免缺陷、异常的扩大。
第七章  事故处理预案
主要是低抗本体出现冒烟、起火、沿面放电等情况而断路器无法跳闸的处理预案和故障跳闸后的处理方法。
第八章培训要求
运行人员的技术素质是确保电抗器安全运行的根本保证,本章主要对技术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运行人员的培训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第九章技术管理
干式电抗器应建立和逐步完善设备资料、运行资料和检修试验资料档案
第三十一条(三)(四)
设备评估主要要求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的本身状况作出评价,确定设备的质量状态水平,是否进行检修或更新。
注:干式串联电抗器没有做特别说明的均可参考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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