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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燃料管理部管理科核算员工作标准

发电厂燃料管理部管理科核算员工作标准

点击数:7115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4:39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标准规程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管理部管理科核算员的职能、工作内容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燃料管理部管理科核算员的工作。
2 职能
2.1 在燃料管理部管理科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入厂燃料审核、结算工作。
2.2 建立入厂燃料托收、拒付、承付明细帐,负责编制入厂燃料费用、综合管理月报表、及入厂燃料标煤单价分析工作。
2.3 负责矿业集团、电业局、双电公司三家煤款、电费的抹帐工作。
3 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严格执行《发电燃料管理政策法规》和《煤炭质量规格及出厂价格》对入厂燃料认真审核、结算并拒付亏吨、质价不符及各种不合理费用。
3.2 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收集并积累数据资料装订成册,建立入厂燃料费用、拒付、承付台帐。掌握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向领导反映。
3.3 按规定填制入厂燃料煤(油)费用构成、综合管理各项报表。内容完整;不超报、少报、漏报、做到帐表相符,表表相符,报表按规定日期报出。
3.4 根据结算后统配矿煤炭承付金额,作好矿务局、电业局、电厂三家煤款;电费的抹帐工作。
3.5 根据当月入厂煤费用折算标煤单价,以上年度为基数扣除国家调价,(以国家和地方政府各级分管部门的文件为准,和上级分配燃料结构变化不可比因素)进行入厂煤标煤单价的分析。
4 工作程序
4.1 根据入厂燃料验收、核算、填制燃料收料单和托收票据报送厂财务燃料会计。
4.2 每月5日前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出燃料费用,及管理指标的各项报表。
4.3 根据入厂燃料费用,进行入厂燃料标煤单价分析。
5 责任与权限
5.1 有权要求各班组提供各种基础数据。
5.2 有权监督燃料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5.3 对所审核、结算的各笔费用的合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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