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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 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 配电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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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ow voltage electrial installations

gb 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5北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一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修 订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靠拢,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对配电设备的布置,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增补修改了有关条文。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机械工业部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广安门外莲花河胡同1号;邮政编码:100055),并抄送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机械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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