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电气操作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
3.接地。
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二、停电
1.工作地占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⑴检修设备。
⑵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中规定的设备。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表1)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kv以下 0.35 750 8.00
20、35 0.60 1000 9.50
63(66)、110 1.50 ±50及以下 1,50
220 3.00 ±500 6.80
330 4.00 ±660 9.00
500 5.00 ±800 10.10
⑶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则、上下,且无遮栏措施的设备。
⑷其它需要停电的设备。
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隔离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批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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