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误差的规定是:用水柱计给瓦斯室加压时,根据下列计算不同的甲烷浓度所对应的水柱高度。
△p=0.1802x(273+t)
式中△P——水柱高度,毫米;
x——甲烷浓度,%;
t——校正室温度,摄氏度.
逐点反复校正3次,其基本误差对不同量程的仪器应不超过表l和表2的规定.
表1 甲烷浓度基本误差表
(量程为1%—10%)
量程y(%)
0<y<1
1<y<4
4<y<7
7<y<10
基本误差(%)
±0.05
±0.1
±0.2
±3.0
表2 甲烷浓度基本误差表
(量程为1%~10%)
量程y(%)
0<y<10
10<y<40
40<y<70
70<y<100
基本误差(%)
±0.5
±1.0
±2.0
±3.0
(2)对于回程误差,要求在相同条件下,仪器正反行程在同一示值上的被测量差的绝对值,应不超过表1或表2中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3)对于零值误差,在将基准条纹对准零位,并把水柱计水柱高度加压至550毫米后又降到零位的情况下,基准条纹的零位值误差的要求是:甲烷量程为0%-10%的仪器不超过± 0.05%。量程为1%-100%的仪器,不超±0.5%。
(4)仪器在正常工作时因位置倾斜而产生的指标值变化,其值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
表3倾斜误差表
对工作位置的倾斜
方向和角度
仪器量程CH4(%)
测试点CH4(%)
倾斜误差CH4(%)
向前
90°
1-10
1
0.1
向后
向左
0-100
30
±1.0
向右
(5)良好的气密性能要求用水柱计分别对仪器的气路系统、压力平衡系统和空气室回压到700×9.8帕时,1分钟内压力下降值不得超过9 .8帕。
(6)对仪器的扩散性能进行校验时,将调整好的仪器置于甲烷浓度为2%-3%的试验气体容器中,容器内外气压平衡,要求历时8小时后读取因甲烷扩散到仪器空气室内而引起的零位移动值的绝对值、对CH4量程为0%-10%的仪器不超过0.05%。
(7)通电后的检查要求:外露的动作部件能正常动作;转动调零手轮应能寻找到干涉条纹,且干涉条纹明亮清晰,不得有明显的弯曲和倾斜;基本干涉条纹的宽度、灰度,边界清晰度用眼观察后与厂家提供的干涉条纹卡片对比,符合要求;转动调微手轮应能见到干涉条纹的微移动;主分度板经调节能连续见到分度线和数字;目镜、视场内不应有明显的影响测试的锈蚀、汽泡、砂眼、麻点、擦痕、指印和灰尘等。
30、便携式甲烷催化检测仪的调试校验
(1)备好浓度在2%-3%之间的甲烷标准气样。校正精度时,接通仪器电源,预热5分钟,通入甲烷气样,流量控制在100毫升/分至300毫升/分(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确定流量)。如果仪器指示与气样甲烷浓度不相符,用小螺丝刀调整精度(满度),使表头显示数字与甲烷浓度相符。
(2)设备报警点时,用稍高于设定点浓度的甲烷气样通入气室,控制气体流量,使佛指示稳定地停在设定点位置,再调节仪器的报警电位器,使其报警;然后反复通气校验,直到准确报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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