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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垛工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堆垛工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点击数:7962 次   录入时间:03-04 11:41:3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操作规程
  堆垛工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堆垛工岗位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炭素厂。 2 技术要求 2.1  堆垛岗位 2.1.1 清点炭块时,应站在安全区域内。不得站在炭块堆中间,不得站在炭块垛上或跨越炭块垛。不得站在天车夹具下方和车辆行驶线上。 2.1.2 指挥叉车和其他车辆时,必须与司机协调一致,以防车辆或炭块伤人。 2.1.3 地面天车指挥人员必须手势明确,严禁靠近吊物。 2.1.4 不得触摸刚出炉的炭块;不得跨越安全围栏;不得跨越板式输送链。 2.1.5 在单垛炭块上作业,必须确认炭块平稳,并密切注意天车运行情况。 2.2  填孔岗位 2.2.1 作业前必须检查炭块堆放是否平稳。 2.2.2 使用风管前必须检查连接处是否牢固,风管不得对准人体。 2.2.3 天车付钩吊物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挂钩时严禁手伸进钢丝绳套内。 2.2.4 两人以上搬运炭块动作必须一致,防止炭块伤人。 2.2.5 不准站在炭块上进行炭块搬运。 2.2.6 必须经常清理厂房填充料,以便堆垛时炭块平稳。 2.2.7 清炭块时,两人必须保持3m以上距离,防止工具碰伤他人。 2.2.8 在清块时,要注意天车位置及动向,不得在天车夹具下方作业和行走。 2.3  天车岗位 2.3.1 开车前,要全面检查钢丝绳、夹钉及限位、警铃等安全附件,确认正常并鸣铃警示后,方可启动。 2.3.2 天车未停稳严禁上下车,并从专用梯子上下。严禁利用地面设施和堆物上下天车。 2.3.3 作业完毕下车时,要关闭天车电源、照明及空调。 2.3.4 吊运非炭块物料,必须有专人指挥;副钩作业必须在地面人员确认物料吊稳,并离开后再起吊。 2.3.5 夹运炭块时,应先提升离地面500mm,确认牢固后方可正常运行。 2.3.6 严禁夹具和副钩同时作业。严禁生产与检修同时进行。 2.3.7 严禁天车之间或天车上向下扔东西。 2.3.8 同一轨道上的两车最小工作距离不低于5m。严禁从一台车跨越到另一台车上去。 2.3.9 严禁天车悬挂重物长时间停顿,严禁在天车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3.10 必须严格遵守天车“十不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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