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链条葫芦的吊钩、链轮或倒卡变形,以及链条磨损;刹车片沾染油脂;操作中增人强拉超荷使用;操作人员站在葫芦正下方(2分)
116、 作业中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使用不合格的梯子(2分)
117、 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3 分)
118、 卡线器有裂纹、弯曲或钳口斜纹磨平或使用的卡线器的规格与线材不匹配(3分)
119、 圆木抱杆木质腐朽、损伤严重或弯曲过大;金属抱杆整体弯曲或局部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严重腐蚀、裂纹或脱焊;抱杆脱帽环表面有裂纹或螺纹变形(3 分)
120、 电缆孔、洞、电缆入口处未用防火堵料封堵或工作班工作结束后未恢复原状(2分)
121、 施工、检修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2分)
122、 施工、检修工作中,穿背心、短裤,女同志穿高跟鞋、裙子、长发未盘起(2分)
123、 未使用合格的、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进行验电操作,包括未在有电设备上验证验电器完好(2分)
124、 不按规定佩戴防尘、防毒用具(2分)
125、 漏挂(拆)、错挂(拆)警告标示牌(2分)
126、 新来人员(包括劳务协作工)工作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场招用的临时民工未实施“零星外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2分)
127、 装设接地线的导电部分或接地部分未清除油漆(2分)
128、 人体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2分)
129、 变电操作接地时,单人装设接地线(2分)
130、 变电所高压验电或线路验电未戴绝缘手套(2分)
131、 对可能接近邻近带电线路设备至危险距离的工作,未对工作的导地线、绞车等牵引工具接地(2分)
132、 用缠绕的方法装设接地线或用不合规定的导线进行接地短路(2分)
133、 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连有保险器或未做好防止分闸安全措施的断路器(2分)
134、 需断开引线的工作,仅在断引线一侧接地(2分)
135、 在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停电检修设备、线路或绝缘架空地线上工作,未加挂接地线(2分)
136、 对邻近或交叉的另一回线路须采取停电安全措施的,却未装设接地线(2分)
137、 装拆接地线顺序颠倒(3分)
138、 在以下生产区域,未悬挂明显的“严禁烟火”警告牌或出现吸烟及其他火种的(3 分)
a、蓄电池室;
b、氧气瓶、乙炔气瓶存放处;
c、木工、油漆场所;
d、所有汽油库、汽车库。
139、 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4分)
140、 在停电的设备线路上工作,还未装设接地线即进行工作(4 分)
141、 看到他人违章不指出、不制止(4分)
142、 酒后开车、酒后从事电气检修施工作业或其他特种作业(4 分)
143、 本单位原因造成设备检修超周期、缺陷消除超过规定时限、工器具试验超周期(4分)
144、 高压试验未按规定流程操作(4分)
145、 设备缺陷管理流程未闭环(4分)
146、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存放、包管不符合规定(4分)
147、 在下列生产场所未悬挂“严禁烟火”标志牌,或出现游烟(即不是固定在一处吸烟,并有烟灰缸随时熄灭烟蒂的)及其他火种的 (2—6分)
a、控制室、调度室、继保室、计算机室、通讯室;
b、油务分析、处理室;
c、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
d、车辆修理场所。
148、 在禁火区域擅自进行动火作业(6分)
149、 发生违章被指出后仍不改正(4—6分)
150、 在不验电情况下装设接地线(6分)
151、 在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下,进行下列工作的(2—6分)
a、难度较大的或首次进行的带电作业;
b、重要或首次进行的电气试验;
c、主变吊运、装卸;
d、线路工作中的铁塔倒装组立、起重机组塔、高度超过15m的越线架搭设、紧线、临近高压电力线作业。
152、违章构成责任性二类障碍的(4-6分);违章构成责任性一类障碍的(6-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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