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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防爆

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防爆

点击数:7257 次   录入时间:03-04 11:59:32   整理:http://www.55dianzi.com   电工基础

  三 对防爆设备的要求

  1、特殊要求

  (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目的:为避免井下电气设备由于绝缘降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

  见图:

  如:380伏的电气间隙为8毫米;

  127伏的电气间隙为6毫米;

  6000伏的电气间隙为60毫米;

  (2)防护等级“IP

  指设备防外物和防水的能力,用“IP”加数字表示,数字共有防水9级,防外物7级。

  如:“IP53”——表示防水3级;防外物5级(即防尘)。

  (3)类别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用于有甲烷混合物的爆炸性环境;

  Ⅱ类——工厂的防爆电器,用于除甲烷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混合物环境

  2、通用要求

  按照“GB3836”防爆标准:

  (1) 防爆电器使用环境为-20~40;

  (2) 设备外壳符合防爆要求;

  (3)紧固件是防爆电器的主要零件,包括螺栓螺母和弹簧垫;

  (4)应设开盖断电连锁装置;

  (5)导线穿管必须用绝缘材料;

  (6)导线接线盒和接线端子必须符合要求;

  (7)电缆引如装置必须有合格的密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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