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强弱电端子应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用空端子隔开或设加强绝缘的隔板;
13)接线端子应有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大于350mm。
14)有防振要求的电器应增加减振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
15)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16)落料后的金属件、导轨端头等均需去除毛边,以防工作人员割伤。
17)行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应光滑、无毛刺,固定或连接行线槽的螺钉或其他紧固件其端部应表面光滑,无金属毛刺。
18)行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或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0.2%,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行线槽的出线口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行线槽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行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并紧贴安装面固定。行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19)断路器、漏电断路器、接触器和热继电器等元件的接线端子与线槽直线距离为30mm。连接元件的铜接头过长时,可适当放宽元件与线槽间的距离。动力端子与线槽直线距离为30mm。
20)用于连接配电柜进线的开关或熔断器座的布局位置要考虑进线的转弯半径距离。
21)控制端子与线槽直线距离为20mm,中间继电器和其他控制元件与线槽直线距离为20mm。
22)电器元件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电器元件的安装应牢固,固定方法应是可拆卸的,元件附件应齐全、完好,固定时不得使电器内部受额外应力。
23)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无明确规定时,宜垂直安装,其倾斜度不应大于5°。
24)低压电器根据其不同的结构,可采用支架、金属板、绝缘板间接固定在柜内,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DIN轨道安装时,轨道应与低压电器匹配,并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严禁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轨道。
25)具有电磁式活动部件或借重力复位的电器元件,如各种接触器及继电器,其安装方式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以免影响其动作的可靠性。
26)电器元件的紧固应设有防松装置,一般应放置弹簧垫圈及平垫圈。弹簧垫圈应放置于螺母一侧,平垫圈应放于被紧固面的两侧。如采用双螺母锁紧或其他锁紧装置时,可不设弹簧垫圈。
27)采用在金属底板上螺钉紧固时,螺钉旋紧后,其螺纹的有效长度应不小于螺钉直径的0.8倍,以保证强度。
28)当铝合金部件与非铝合金部件连接时,应避免直接接触,建议使用绝缘衬垫隔开,以提高抗电解腐蚀的能力。
29)电源侧进线应接在开关的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载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30)面板上安装指示灯、按钮时,之间的距离宜为50 - 80mm;当倾斜安装时,其与水平线的倾角不宜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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