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用电接地与防雷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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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可不做保护接零; 1)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电器的金属外壳。 2)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接触带暖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体时除外)。 (3)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架。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6)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3、接地与接地电阻 (1)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由可靠的电气连接。 (2)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级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4)NT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NT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单台容量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得超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连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大于1000Ω? m的地区,当达到上述接地电阻值有困难时,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应可提高到30Ω。 (6)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对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大于1000Ω。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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