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 突出对成排或集中安装的低压电器安装时的要求。
2.0.6 对安装在室外的低压电器提出要求。目前我国已制造室外用的低压电器,见《户外低压电器制造技术标准》(JB 2418—78),但考虑产品的不普遍性,不是所有的低压电器都生产有户外型,为此本条的目的并不排除室内低压电器装于室外的可能,只需满足所提要求即可。
2.0.8 根据国家标准《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GB 998—82)编写。
3 低压断路器
3.0.1 此条为低压断路器必须达到基本检查项目,只有满足这些基本要求才能保证一次试运行成功。
3.0.1.1 将衔铁表面的油污擦净可防止衔铁表面粘上灰尘等杂质,否则动作时将出现缝隙,产生响声。
3.0.1.4 烘干时,应将灭弧室的温度控制在不使灭弧室变形为原则。
3.0.2 低压断路器安装的基本要求。
3.0.2.1 低压断路器以垂直安装为多,但近年来由于低压断路器性能的改善,在一些场合有横装的,又如直流快速断路器等为水平装,为此本条不作硬性规定。
3.0.2.2 熔断器安装在电源侧主要是为了检修方便,当断路器检修时不必将母线停电,只需将熔断器拔掉即可。
3.0.2.3 低压断路器操作机构的功能和操作速度直接与触头的闭合速度有关,脱扣装置也比较复杂。为此,将操作机构安装调整要求单列一款以引起重视。
3.0.3 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 塑料外壳断路器在盘、柜外单独安装时,由于接线端子裸露在外部且很不安全,为此在露出的端子部位包缠绝缘带或做绝缘保护罩作为保护。
3.0.3.2 为确保脱扣装置动作可靠,可用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并做相序匹配调整,必要时应采取抗干扰措施确保脱扣器不误动作。
3.0.4 安装直流快速断路器除执行上面有关条文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3.0.4.1 直流断路器较重,吸合时动作力较大,故需采取防震措施,根据调查了解认为对基础槽钢采取防震措施是可行的。
3.0.4.2 直流快速断路器在整流装置中作为短路、过载和逆流保护用的场合较多,为了安装上的需要,根据产品技术说明书及原规范(GJB 232—82)的规定,编写了对距离的要求。
直流快速断弧焰喷射范围大,为此本条规定在断路器上方应有安全隔离措施,无法达到时,则在3000A以下断路器的灭弧室上方200mm处加装隔弧板;3000A及以上在上方500mm处加装隔弧板。
3.0.4.5 有极性的直流快速断路器,据施工单位反映易接错线,造成断路器误动作或拒绝动作,为此特提出此款,以引起注意。
3.0.4.6 有关耐压试验本应见《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有关的规定,但在其标准中只规定做低压电器与二次回路连结在一起的耐压试验,不做单体部件的耐压试验,故特提出此要求。
模拟短路情况下合闸,可与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第二十六章低压电器有关条文规定的试验一起做。
4 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转换
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4.0.1 本条为隔离开关与刀开关的安装应符合的基本要求。
4.0.1.1 刀开关在水平安装时断弧能力差,故仅在条文规定的几种情况下,方允许水平安装。
4.0.1.2 大电流开关,由于操作力大,触头或刀片的磨损也大,为此一些产品技术文件要求适当加些电力复合脂或中性凡士林以延长使用年限。
4.0.2 本条规定的内容是根据产品技术文件提出的。
4.0.3 本条为转换开关和倒顺开关安装的基本要求。
4.0.4 强调安装后对此种负荷开关所带熔断器及灭弧栅的检查,以确保开关可靠灭弧。
5 住宅电器、漏电保护器及消防电气设备
本章适用于住宅及各类楼、堂、馆、所等建筑物内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
5.0.1 本条是为了确保安全运行、防止乱动设备、提醒人们注意带电设备,小心触电所必须的。
5.0.2 本条是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基本要求。
5.0.2.1 对需要有控制电源的漏电保护器,其控制电源取自主回路,当漏电开关断电后加在电压线圈的电源应立即断开,如将电源侧与负荷侧接反即将开关进、出线接反,即使漏电开关断开,仍有电压加在电压线圈上,可能将电压线圈烧毁。
对电磁式漏电开关,进、出线接反虽然对漏电脱扣器无影响,但也会影响漏电开关的接通与分断能力。因此也应按规定接线。
5.0.2.2 带有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在分断短路电流的过程中,开关电源侧排气孔会有电弧喷出,如果排气孔前方有导电性物质,则会通过导电性物质引起短路事故;如果有绝缘物质则会降低漏电开关的分断能力。因此在安装漏电开关时应保证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灭弧距离。
5.0.2.3 在高温场所设置的漏电保护器,例如阳光直射、靠近炉火等,应加装隔热板或调整安装地点;在尘埃多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应将漏电开关设在有防尘或防腐蚀的保护箱内;如果设置地点湿度很大,则应选用在结构上能防潮的漏电开关,或在漏电开关的外部另加防潮外壳。
5.0.2.4 漏电开关动作可靠方能投入使用。因此安装完毕后,应操作试验按钮,检查漏电开关的动作功能,即使投入运行后也应经常检查其动作功能,确保漏电开关正常运行。
5.0.3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设备等虽然是低压设备,但均不属于低压电器范畴,因此在征求意见时,有的单位提出这类设备的安装问题,故在此请有关人员执行相关的标准。
6 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起动器
6.0.1 低压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在安装前检查时所应达到的,这样就为以后能否顺利的试运行创造了好条件,故此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6.0.1.1 制造厂为了防止铁芯生锈,出厂时在接触器或起动器等电磁铁的铁芯面上涂以较稠的防锈油脂,在通电前必须清除,以免油垢粘住而造成接触器在断电后仍不返回。
6.0.1.4 电动机的保护特性系指电动机反时限允许过载特性。
据向制造厂了解,每个热继电器出厂试验时都进行刻度值校验,一般只做三点(最大值、最小值、中间值),为此当热继电器作为电动机过载保护时用户不需逐个进行校验,只需按比例调到合适位置即可;当作为重要设备或机组保护时,对热继电器的可靠性、准确性要求较高,按比例调到合适位置恐怕有误差,这时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定值校验。
6.0.2 有间隔的通电是为了防止合闸瞬间,线圈电流大,如果通电时间长,使线圈温升超过允许值而烧毁线圈,故要求有间隔地通电。
6.0.3 真空接触器目前已普遍采用,这些基本要求是根据产品说明提出的。
6.0.4 对新安装和新更换的真空开关管要事先检查其真空度。根据产品说明书要求在10-2帕(10-4托)以上。可用工频耐压法检查;触头间距1.8±0.2mm时,要求耐压8kV以上,经三次检查后,不允许有击穿和连续闪络现象。
6.0.5 真空接触器接线时应按出厂接线图接外结导线,接地线可接在固定接地极或地角螺栓上。
6.0.6 可逆电磁起动器或接触器,除有电气联锁外尚有机械联锁,要求此两种联锁动作均应可靠,防止正、反向同时动作,同时吸合将会造成电源短路,烧毁电器及设备。
6.0.7 星、三角起动器是起动器中较为常用的电器,由于电动机接法要变化才能达到降低电压起动的效果,本条为检查其接法和转换时的要求。
6.0.8 本条为自耦减压起动器的安装及调整要求。
6.0.8.3 自耦减压起动器出厂时,其
变压器抽头一般接在65%额定电压的抽头上,当轻载起动时,可不必改接;如重载起动,则应将抽头改接制80%位置上。
用自耦降压起动时,电动机的起动电流一般不超过额定电流3~4倍,最大起动时间(包括一次或连续累计数)不超过2min,超过2min,按产品规定应冷却4h后方能再次起动。
6.0.9 本条的要求是对闭合主触头所需的力完全由人力产生的起动器检查的基本要求。
6.0.10 此条系指电磁式、气动式等接触器和起动器,规定主要是检查接触器或起动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加力使主触头闭合后,接触器、起动器工作是否正常,否则应及时处理;对重要设备上所用的接触器、起动器检查其起动值,目的在于确保这些接触器、起动器和重要设备可靠运行。
6.0.11 本条要求是确保变阻式起动器正常工作,防止电动机在起动过程中定子或转子开路,影响电动机正常起动所必须的基本要求。
7 控制器、继电器及行程开关
7.0.1 本条控制器系指凸轮控制器和主令控制器。
7.0.1.1 制造厂技术条件规定,有些系列主令控制器适用于交流,不能代替直流控制器使用,为此应检查控制器的工作电压,以免误用。
7.0.1.2 本条规定了操作手柄或手轮的高度,以便操作和观察。调研结果说明,多数工程都能执行规定,但也有少数例外。
7.0.1.3 控制器的特点是操作次数频繁、档位多。例如:KTJ系列交流凸轮控制器的额定操作频率为600次/h,LK18系列主令控制器的额定操作频率为1200/h,故本条提出此要求。
有的操作手柄带有零位自锁装置,这是保安措施。安装完毕后应检查自锁装置能正常工作。
7.0.1.4 为使控制对象能正常工作,应在安装完毕后检查控制器的操作手柄或手轮在不同位置时控制器触头分、合的顺序,应符合控制器的接线图,并在初次带电时再一次检查电动机的转向、速度应与控制器操作手柄位置一致,且符合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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